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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5月18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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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122     证券简称:宏图高科     公告编号:临2019-041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

  2018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19年5月17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上证公函〔2019〕0704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具体内容如下:

  依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以下简称《格式准则第2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等规则的要求,经对你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为便于投资者理解,请你公司从年报审计意见、行业经营信息及现金流、具体财务信息、关联交易等方面进一步补充披露下述信息。

  一、关于年报审计意见

  1.公司2018年财务报表被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会计师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北京匡时国际拍卖有限公司股权诉讼情况对公司造成的影响。请公司补充披露目前该案件、公司与交易对方董国强及匡时文化协商的最新进展。

  二、关于行业经营信息及现金流

  2.年报披露,光电线缆业务实现营业收入10.07亿元,同比增加6.09%;实现净利润7.23万元,同比下降99.79%。请公司补充披露:(1)光电线缆业务的业务模式;(2)2017、2018年公司光电线缆业务的收入结构、成本费用构成、毛利率,及同比变动情况;(3)说明报告期内该业务净利率偏低、收入增长但利润大幅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3.年报披露,2018年公司上海区域营业收入为9.39亿元,同比下降29.15%,营业成本为13.39亿元,同比增长8.55%,毛利率为-42.69%,去年同期为6.87%。请公司补充披露:(1)2017、2018年公司上海区域的主要业务、收入构成、成本费用构成及同比变动情况;(2)说明2018年上海区域毛利率大幅下降至负值的具体原因,以及公司的应对措施。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4.年报披露,2018年公司第二、三、四季度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持续大额流出,分别为-18.66亿元、-25.54亿元和-8.10亿元。请结合业务模式说明报告期内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为大额负数的具体原因及合理性,是否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行业惯例。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5.年报披露,2018年公司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为8.95亿元,去年同期无该项流入,其中票据融资保证金为3.7亿元,票据融资款5.25亿元。请公司补充披露票据融资的具体融资模式、利率、期限,目前是否存在逾期未偿还金额。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6.年报披露,公司经营业绩大额亏损,扣非净利润-21.25亿元,经营现金流大额净流出51.39亿元,同时大额债务逾期,部分股权及银行账户被冻结。请自查并核实公司是否涉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三、关于具体财务信息

  7.年报披露,2018年公司预付款项余额为46.70亿元,去年同期为28.53亿元,同比增加18.17亿元,增长率为63.68%。请公司补充披露:(1)2017、2018年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前十名供应商名称、与公司及股东的关联关系、预付金额及同比变动、拟采购商品名称、账龄、采购合同的最新履行情况;(2)公司在3C零售业务市场需求低迷、收入大幅下降的情况下,仍预付大量资金进行囤货的原因及合理性;(3)是否存在资金转移或资金占用的情形。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8.年报披露,2018年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15.22亿元,相较去年同期64.44亿元下降了49.22亿元,2019年一季报披露货币资金余额继续下降至7.37亿元,年报披露的主要原因为本期支付预付货款增加所致,但本期预付款项同比增加金额为18.17亿元。请公司核实并披露:(1)除增加的预付款之外,2018年及2019年一季度货币资金其余减少部分的具体去向;(2)是否存在与控股股东或其他关联方联合或共管账户的情况,是否存在货币资金被其他方实际使用的情况。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9.年报披露,2018年公司全额计提匡时国际商誉减值准备10.35亿元,主要依据是《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商誉减值测试了解北京匡时国际拍卖有限公司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价值报告》。请公司:(1)补充披露上述评估报告;(2)补充说明自收购匡时国际产生商誉以来报告期各期末商誉减值测试的方法,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认定的标准、依据和结果,商誉减值测试详细计算过程,具体指标选取情况、选取依据及合理性,包括营业收入、收入增长率、净利润、毛利率、费用率、净利率水平、自由现金流、折现率等重点指标的来源及合理性;(3)结合收购匡时国际以来报告期各期商誉减值测试的具体情况及商誉减值计提情况,明确说明报告期各期商誉减值计提是否具有充分性和准确性,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是否符合谨慎性要求,是否存在前期商誉减值计提不充分的情形,并提供相关证据和说明;(4)就收购匡时国际产生商誉时收益法估值中对收入、增长率、净利润、折现率的预测,与期末商誉减值测试可回收金额中对收入、增长率、净利润、折现率的预测进行对比,并结合对比情况详细说明差异原因,以及期末进行商誉减值测试时是否充分考虑上述差异情况。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10.年报披露,公司2018年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期末余额为13.21亿元,去年同期为7.35亿元,同比增长79.78%,2019年一季报继续上涨至18.47亿元,主要原因系本期子公司应收货款账期调整所致。此外,公司前五名应收账款汇总金额为8.15亿元,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为62.01%,去年同期该比例为35.10%。请公司补充披露:(1)货款账期调整的具体内容及原因,说明公司是否实施激进的信用政策以应对收入不断下滑的趋势;(2)结合行业经营特点及同行业可比公司,说明2018年末及2019年一季度应收账款大幅上涨且保持高位的合理性;(3)2018年公司营业收入同比下降26.35%,请说明应收账款与营业收入变动趋势相反且差距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4)分别列示公司2017年、2018年和2019年第一季度前十名应收账款的客户名称、销售商品名称、销售金额、账龄、与公司及股东的关系;(5)说明公司2018年前五名应收账款占比大幅上涨的原因,营业收入是否依赖主要客户实现,结合具体合同条款说明相关交易是否具有商业实质;(6)结合账期调整及期后收款情况,说明本期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7)2018年公司实际核销应收账款303.75万元,请补充说明核销部分应收账款的客户名称、商品类别、销售金额、与公司及股东的关系、核销原因,核销是否履行相应决策程序。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11.年报披露,2018年公司其他应收款余额为16亿元,同比增长30.82%,其中履约保证金及质保金账面余额为8.26亿元,业务借款及备用金为1.06亿元,拍品款为6.97亿元。请公司补充披露:(1)履约保证金及质保金涉及的公司业务板块、具体模式、主要应收单位、交易金额、保证金计提比例、与公司及股东的关系;(2)拍品款的业务模式、主要应收对象、金额、账龄、坏账计提情况;(3)业务借款及备用金的业务模式、借款单位、借款金额、利率、期限、与公司及股东的关系、偿还情况;(4)公司前十名其他应收款单位名称、款项性质、期末余额、账龄、坏账计提比例、与公司及股东的关系、期后回款情况;(5)结合上述情况,明确说明是否存在资金占用的情形。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12.年报披露,2018年公司存货余额为33.14亿元,去年同期为26.54亿元,同比增长6亿元,主要是库存商品同比增加较多。请公司补充披露:(1)分产品列示2017、2018年库存商品的商品名称、金额、库龄、跌价准备计提情况;(2)结合公司3C零售业务营业收入大幅下降的情况,说明2018年存货余额大幅上涨的原因及合理性;(3)结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详细说明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过程和步骤,明确说明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13.年报披露,2018年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金额为10.04亿元,且均于期末终止确认。请公司补充披露:(1)分别列示上述票据背书、贴现的具体金额及支付的贴现利息;(2)贴现及背书是否附追索权条款,公司是否被行使追索权;(3)上述贴现或背书的应收票据是否满足终止确认条件,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14.年报披露,2018年公司其他应付款为8.59亿元,其中客户备付金为3.17亿元,去年同期为2,987.23万元,同比大幅增长963%。请公司补充披露客户备付金涉及的主要业务模式,并列示主要客户名称、金额、与公司的关系,说明该项目同比增幅巨大的原因及合理性。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15.年报披露,2018年公司研发投入为4,005.25万元,均为费用化支出,去年同期无此项投入。请公司补充披露:(1)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及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2)公司进行研发投入的主要领域、与公司业务的关系、形成的研发成果,说明公司2017年无研发支出的原因。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四、关于关联交易及其他

  16.年报披露,2018年公司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金额为1.7亿元,其中为江苏鸿国文化产业有限公司提供的5笔担保和为美丽华实业(南京)有限公司提供的1笔担保分别于2019年1月4日至2019年5月10日内到期。请公司补充披露上述担保目前是否履行完毕、被担保方是否提供反担保、担保是否逾期及逾期金额、公司是否实际承担担保责任及承担的担保金额。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17.年报披露,关联方应收项目中,2018年对徐州三胞医疗管理有限公司应收账款1,162.63万元,去年同期余额为0。请公司补充披露:(1)2018年与该关联方发生所有交易的具体情况,包括发生交易的业务领域、年销售金额、年采购金额;(2)分项列示合同签订时间、商品名称、合同金额、采购付款时间及金额、销售收款时间及金额;(3)说明公司2018年新增与徐州三胞医疗管理有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否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18.请公司补充披露报告期内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公允价值的确定依据,及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针对前述问题,公司依据《格式准则第2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等规定要求,认为不适用或因特殊原因确实不便披露的,应当说明无法披露的原因。

  请你公司于2019年5月18日披露本问询函,并于2019年5月25日之前,披露对本问询函的回复,同时按要求对定期报告作相应修订和披露。

  公司将尽快对《问询函》所述相关情况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回复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郑重声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网站、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五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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