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68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9年05月18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3626         证券简称:科森科技         公告编号:2019-025

  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9年5月17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昆山市开发区新星南路155号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行政楼一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会提议召开,并由公司董事长徐金根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续聘2019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其报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关于确认公司2018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议案名称:关于确认公司2018年度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议案名称:关于确认公司2018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议案名称:关于《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1、议案名称:关于《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2、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3、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章程修正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3、14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参与现场和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2/3以上表决通过。其余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参与现场和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1/2以上表决通过。

  议案10、11、12为涉及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议案,关联股东徐金根(所持表决权股份155,220,561股)、瞿李平(所持表决权股份2,831,349股)、向雪梅(所持表决权股份3,363,873股)、吴惠明(所持表决权股份2,614,608股)、李进(所持表决权股份3,387,008股)为上述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人,关联股东王冬梅(所持表决权股份63,700,000股)、徐小艺(所持表决权股份25,480,000股)为关联股东徐金根的直系亲属,前述股东回避了表决。其他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的公司股东未出席本次会议。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东晓、吴双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5月18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