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总经理变更的公告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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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新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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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根据2015年04月24日修正后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是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取得高管任职资格”和“中国证监会核准高管任职资格的日期”不再适用。
3、离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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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上述事项经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议并通过,并按规定报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
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五月十八日
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参加
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了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经与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天明泽”)协商一致,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自2019年5月18日起参与恒天明泽的费率优惠活动,现将具体费率优惠情况公告如下:
一、 适用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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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费率优惠
1、费率优惠内容
自2019年5月18日起,投资者通过恒天明泽申(认)购本公司旗下基金,申(认)购费率不设折扣限制,具体折扣费率以恒天明泽活动为准。基金费率请详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费率优惠期限内,如本公司新增通过恒天明泽销售的基金产品或者对已通过恒天明泽销售的基金产品新增、变更份额类别,则自该基金产品开放申(认)购当日起,将同时开通该基金上述优惠活动。
2、费率优惠期限
以恒天明泽所示公告为准。
三、重要提示
1、本费率优惠仅适用于我司产品在恒天明泽处于正常申购期的基金产品的前端收费模式的申购手续费(含定期定额申购业务产生的申购手续费)及处于基金募集期的基金认购费。
2、本费率优惠仅适用于我司产品在恒天明泽申(认)购业务的手续费,不包括基金赎回、转换业务等其他业务的手续费。
3、费率优惠解释权归恒天明泽所有,有关费率优惠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敬请投资者留意本公司与恒天明泽最新公告。
4、费率优惠期间,业务办理的流程以恒天明泽的规定为准。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5、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三、业务咨询
1、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网站:www.chtwm.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980-618
2、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网站:www.jysa99.com
客服电话:400-666-0666或021-61601898
四、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九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