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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5月17日收到股东深圳市南海成长创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南海成长”)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根据《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本次权益变动前,南海成长持有公司股份4,269,7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5.33712%;截至《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出具日,南海成长持有公司股份3,999,9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4.99988%。南海成长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使其持股比例低于5%,不再是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自2019年3月11日至2019年5月17日期间,南海成长减持公司股票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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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东减持前后的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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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深圳市南海成长创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承诺如下:
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深圳市南海成长创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如下:
(1)减持前提:不存在违反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所作出的公开承诺的情况;
(2)减持数量:其所持股票锁定期满后的两年内减持公司股份的,每年减持数量不超过其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100%;
(3)减持价格:如果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其拟减持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4)减持方式:其减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5)减持期限及公告:其拟减持公司股份前,至少提前3个交易日将减持计划告知公司,积极配合公司的公告等信息披露工作,直至持股比例低于5%;
(6)如未履行上述减持意向,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自未履行上述减持意向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减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深圳市南海成长创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本次权益变动亦未违反上述承诺。
三、其他相关说明
1、南海成长本次权益变动未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2、截至本公告日,南海成长严格按照已披露的减持计划进行减持,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的情形,不涉及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况。
3、本次权益变动后,南海成长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4、南海成长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将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备查文件
南海成长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