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披露义务人湖州燕润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应当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2019年5月16日,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准油股份”)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湖州燕润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燕润投资”)关于其上层股权结构调整的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一、燕润投资上层股权结构调整情况
调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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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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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工商信息变更
燕润投资执行事务合伙人由“常州星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变更为“湖州明道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上述股权结构调整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五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