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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9年5月16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吴江汾湖经济开发区汾越路288号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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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长金红萍女士主持。会议的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彭家辉先生出席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顾海清先生、贾凯先生、沈荣先生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2018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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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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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2018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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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议案名称: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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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议案名称:2018年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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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议案名称:2018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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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议案名称:关于申请2019年度银行授信及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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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议案名称:关于聘任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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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议案名称: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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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议案名称: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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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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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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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7、议案11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股份总数的2/3 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中伦律师事务所
律师:陈益文、韩晶晶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和列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