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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9年5月16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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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马廷义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李浩杰先生因公出差未能参加本次会议;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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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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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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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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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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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8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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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9年度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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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9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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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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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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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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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第4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拥有表决权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第9项议案弃权票为关联股东马廷耀等通过网络投票方式表决,因网络投票无回避选项所以选择了弃权选项,其余关联股东马廷义先生、化新民先生及杜有东先生对该议案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律师:季正刚、朱思萌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及会议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方法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 明泰铝业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