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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5月17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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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82 证券简称:龙洲股份 公告编号:2019-063
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超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获准注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2月20日召开的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注册及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和《关于申请注册及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8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和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8亿元)的中期票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2月2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的《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注册及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6)。

  2019年5月16日,公司收到交易商协会下发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9〕SCP156号),交易商协会同意接受公司超短期融资券注册,并就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公司获准的超短期融资券注册金额为8亿元,注册额度自《接受注册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有效,由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主承销。

  二、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发行完成后,应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途径披露发行结果。

  同日,公司收到交易商协会下发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9〕MTN242号),交易商协会同意接受公司中期票据注册,并就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公司获准的中期票据注册金额为5亿元,注册额度自《接受注册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有效,由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主承销。

  二、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中期票据,接受注册后如需备案发行的应事先向交易商协会备案。发行完成后,应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途径披露发行结果。

  公司将根据上述通知要求,严格按照《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规则》、《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工作规程》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及有关规则指引规定,根据超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具体发行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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