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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9年5月16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宁波余姚新建北路737号公司三楼综合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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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丰华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6人,董事丰岳、夏瑛、王石因工作原因无法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严华锋因工作原因无法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3、 董事会秘书钟文明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审议〈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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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关于审议〈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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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关于审议〈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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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议案名称:《关于审议〈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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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议案名称:《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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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议案名称:《关于聘请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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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议案名称:《关于审议〈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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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议案名称:《关于审议修订〈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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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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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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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律师:章靖忠、傅肖宁、童智毅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大丰实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