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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9年5月16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常州市武进经济开发区腾龙路15号公司1号楼5楼3号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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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副董事长董晓燕女士持了本次股东大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5人,董事蒋学真、李芸达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沈义出席会议;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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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关于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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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关于2018年度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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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议案名称:关于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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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议案名称: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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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9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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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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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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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和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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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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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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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214,312,800股(已扣除公司回购股份总数)。
涉及以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8、9,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
律师:陈晓敏律师,王雅清律师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