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761 200761 股票简称:本钢板材 本钢板B 编号:2019-029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2019年5月16日下午14:30。
(2)会议召开地点:本钢能管中心15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高烈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 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公司聘请的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议案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2、议案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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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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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公司控股股东本溪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2,355,409,263股,对该项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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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通过。
(13)关于使用自有短期周转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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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通过。
(14.04)选举黄兴华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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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通过。
(16)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6.01)选举韩梅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
■
表决结果:通过。
三、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高国富、殷淑霞
3、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主体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以及形成的会议决议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本次股东大会全部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3、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五月十七日
股票代码:000761 200761 股票简称:本钢板材 本钢板B 编号:2019-030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董事会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董事会于2019年5月10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
2、2019年5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3、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人数为7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7人。
4、会议主持人为董事长高烈先生,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高烈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经控股股东本溪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推荐,董事会选举高烈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曹爱民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经控股股东本溪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推荐,董事会选举曹爱民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鉴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第八届董事会成员已选举产生,现对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人员选举如下:
(1)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由高烈董事长、申强董事、赵希男独立董事三人组成,高烈先生任主任委员。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钟田丽独立董事、张肃珣独立董事、曹爱民副董事长三人组成,钟田丽女士任主任委员。
(3)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由张肃珣独立董事、钟田丽独立董事、高烈董事长三人组成,张肃珣女士任主任委员。
(4)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赵希男独立董事、张肃珣独立董事、黄兴华董事三人组成,赵希男先生任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申强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根据公司董事长高烈先生推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董事会聘任申强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聘任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九年五月十七日
简历:
申 强,男,51岁,硕士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本钢集团公司办公室副主任、主任兼本钢房地产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本钢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股票代码:000761 200761 股票简称:本钢板材 本钢板B 编号:2019-031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监事会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 监事会于2019年5月10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
2. 2019年5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监事会会议。
3. 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人数为5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人数5人。
4.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韩梅女士召集和主持。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韩梅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经控股股东本溪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推荐,监事会选举韩梅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一九年五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