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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5月16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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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966         证券简称:长源电力        公告编号:2019-036

  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2019年5月15日下午2:50在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113号国电大厦2906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勤主持。本次会议同时使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于2019年5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接受网络投票,使用互联网投票系统于2019年5月14日下午3:00~2019年5月15日下午3:00期间接受网络投票。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人(其中2名股东授权同一代理人出席会议并表决),代表股份550,647,57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6847%。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5人,代表股份数量29,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7%。

  3.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报告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同意550,661,7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2%;反对1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7%;弃权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6,575,33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72%;反对1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904%;弃权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4%。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550,661,7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2%;反对1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7%;弃权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6,575,33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72%;反对1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904%;弃权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4%。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550,661,7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2%;反对1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7%;弃权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6,575,33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72%;反对1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904%;弃权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4%。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的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550,661,7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2%;反对1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7%;弃权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6,575,33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72%;反对1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904%;弃权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4%。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50,658,7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7%;反对18,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3%;弃权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6,572,33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91%;反对18,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085%;弃权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4%。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债券融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50,658,7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7%;反对18,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3%;弃权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6,572,33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91%;反对18,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085%;弃权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4%。

  7.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7.1选举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候选人:杨勤,同意股份数:550,650,5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2%,以超过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当选。

  候选人:邓玉敏,同意股份数:550,648,0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7%,以超过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当选。

  候选人:赵虎,同意股份数:550,648,0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7%,以超过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当选。

  候选人:袁天平,同意股份数:550,647,6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6%,以超过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当选。

  候选人:薛年华,同意股份数:550,648,5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8%,以超过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当选。

  候选人:王超,同意股份数:550,649,5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0%,以超过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当选。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候选人:杨勤,同意股份数:16,564,1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97%。

  候选人:邓玉敏,同意股份数:16,561,6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246%。

  候选人:赵虎,同意股份数:16,561,6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246%。

  候选人:袁天平,同意股份数:16,561,2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222%。

  候选人:薛年华,同意股份数:16,562,1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276%。

  候选人:王超,同意股份数:16,563,1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36%。

  7.2选举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候选人:周彪,同意股份数:550,650,5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2%,以超过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当选。

  候选人:汤湘希,同意股份数:550,649,5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0%,以超过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当选。

  候选人:汪涛,同意股份数:550,648,575,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8%,以超过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当选。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候选人:周彪,同意股份数:16,564,1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97%。

  候选人:汤湘希,同意股份数:16,563,138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37%。

  候选人:汪涛,同意股份数:16,562,137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276%。

  8. 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候选人:陈如轩,同意股份数:550,649,5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0%,以超过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当选。

  候选人:龙凤,同意股份数:550,648,5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8%,以超过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当选。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候选人:陈如轩,同意股份数:16,563,1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37%。

  候选人:龙凤,同意股份数:16,562,1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276%。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了述职,三名独立董事的述职报告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内容。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北松之盛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韩菁、陈伟

  3.律师事务所负责人:李涛

  4.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16日

  证券代码:000966            证券简称:长源电力       编号:2019-037

  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9年5月15日在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113号本公司办公地国电大厦29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5月7日以专人送达或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8人。公司独立董事汪涛因事未能出席本次会议,书面委托独立董事汤湘希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杨勤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举手投票表决,做出了以下决议:

  1.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

  会议选举杨勤为公司董事长,选举邓玉敏和赵虎为公司副董事长,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董事会专业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会议选举产生了新一届公司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其组成人员分别是:

  战略委员会成员为杨勤、邓玉敏、汪涛,其中杨勤为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成员为汤湘希、袁天平、汪涛,其中汤湘希(独立董事)为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成员为汪涛、赵虎、周彪,其中汪涛(独立董事)为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为周彪、邓玉敏、汤湘希,其中周彪(独立董事)为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管人员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同意,决定聘任袁天平为公司总经理。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同意,决定聘任薛年华、邱华、任德军为公司副总经理;朱虹为公司总会计师(财务负责人);刘军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兼总法律顾问。任职期限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一致。独立董事就此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上述高管人员的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附件:新任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16日

  附件:

  新任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袁天平,男,1965年12月出生,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国电湖北公司执行董事。历任湖北汉川电厂热工分场主任、副总工程师,国电长源汉川第一发电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长源电力副总经理。其与杨勤、赵虎、薛年华和陈如轩同为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国电集团有限公司推荐的董事、监事,此外与其他董事、监事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和证券交易所处罚。通过指定网站核实,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任职条件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薛年华,男,1969年9月出生,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历任华中电力集团公司技术中心经济室副主任、主任,国电华中分公司电源部副主任、生产经营部副主任、营销财务部副主任、市场营销部主任、营销财务部主任、副总经济师兼综合管理部主任、规划发展部主任。其与杨勤、赵虎、袁天平和陈如轩同为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国电集团有限公司推荐的董事、监事,此外与其他董事、监事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和证券交易所处罚。通过指定网站核实,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任职条件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邱华:男,1965年10月出生,大学学历,工学学士,高级工程师,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工会主席。分管公司规划发展、工程建设、采购与物资管理和工会工作。历任江西九江三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总工程师、国电集团华中分公司电源发展部副主任、主任、工程建设部主任、副总工程师、规划发展部主任,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兼工程建设部主任、国电云南电力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组成员、工委主任,国电汉川发电有限公司董事长。与其他董事、监事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和证券交易所处罚。通过指定网站核实,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任职条件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任德军:男,1965年3月出生,大学学历,工学学士,高级工程师,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分管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历任湖北沙市热电厂电气车间副主任、副厂长,国电华中分公司生产经营部主任、安全生产部主任、燃料管理部主任、副总工程师,国电华中区域发电检修公司总经理。与其他董事、监事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和证券交易所处罚。通过指定网站核实,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任职条件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朱虹:女,1970年7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现任公司总会计师。分管公司财务、证券法律工作。历任国电长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主任、市场营销部主任、财务部主任,国电江西电力有限公司总会计师。与其他董事、监事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和证券交易所处罚。通过指定网站核实,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任职条件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刘军:男,1965年12月出生,经济法学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高级法律顾问,现任公司总法律顾问、董事会秘书、证券融资法律部主任、公司律师。历任公司政治工作部(纪检监察部、工委办公室)主任、总经理工作部(党委办公室、信访办公室)主任。与其他董事、监事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和证券交易所处罚。通过指定网站核实,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任职条件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966            证券简称:长源电力       编号:2019-038

  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9年5月15日在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113号本公司办公地国电大厦29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5月7日以专人送达或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由陈如轩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举手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选举陈如轩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主席。会议指定窦鸿斌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秘书。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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