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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5月16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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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1865 股票简称:福莱特 公告编号:2019—045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重大销售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合同类型及金额:长单销售合同,合同销售量合计16,160万平米,具体订单价格每月协商确定。

  ●合同生效条件:本合同经签约方授权代表签字及盖章且卖方收到买方的预付款之日起生效。

  ●合同履行期限:自2019年7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本合同为重大销售合同,合同的签订有利于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光伏镀膜玻璃产品的市场推广,进一步提升经营业绩,对当期业绩实际影响的金额以本合同项下具体签订的订单金额为准。

  ●风险提示:

  1、本合同销售价格由各方根据市场行情每月协商确定。

  2、本公告中具体对公司收入的影响需以签约后实际履行的发货数量、双方具体执行的订单价格及国内会计准则收入核算确认原则为准。

  3、本合同的履行可能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方面原因导致延期、变更、中止或终止。

  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嘉福玻璃有限公司、安徽福莱特光伏玻璃有限公司、福莱特(越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卖方”)与隆基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浙江隆基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泰州隆基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银川隆基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滁州隆基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大同隆基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隆基(香港)贸易有限公司、隆基(古晋)私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买方”)于2019年5月15日在西安签署了光伏镀膜玻璃销售合同,就卖方向买方销售光伏玻璃事宜达成合作意向,具体情况如下:

  一、合同签订的基本情况

  受益于全球光伏行业的快速增长的持续提升,近年来公司产能和生产规模不断扩大,为更好的进行光伏镀膜玻璃的市场推广,进一步提升经营业绩。公司若按照卓创周评2019年5月9日公布的光伏玻璃均价26.3元/平方(含税)测算,预估合同总金额约42.5亿元人民币(含税),占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总资产69.54亿元人民币的约61.1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第7号规定,合同金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亿元人民币的合同属于特别重大合同。因此本合同属于特别重大销售合同,本测算不构成价格或业绩承诺。

  公司于2019年5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重大销售合同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合同标的情况及对方当事人情况

  (一)合同标的

  光伏镀膜玻璃

  

  (二)交易对方当事人情况

  单位:万元

  ■

  ■

  

  三、合同主要内容

  1、销售数量:2019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合计销售数量16,160万平米。

  2、合同金额:买卖双方本着友好共赢的原则按月协商玻璃的采购价格,谈价期间按原价格正常发货。公司若按照卓创周评2019年5月9日公布的光伏玻璃均价26.3元/平方(含税)测算,预估合同总金额约42.5亿元人民币(含税)。

  3、结算方式:买方代表根据合同约定向卖方支付一定额度的预付款,该预付款可用于抵扣卖方向买方供货的合同价款;买方根据采购进度按照双方约定的时间和条件向卖方支付具体采购订单对应的合同价款余额。

  4、履行期限:自2019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5、违约责任

  (1)卖方应按时履行交付义务。若卖方不能按照约定按时交付,则需向买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卖方若在一定期限内延期交货,买方有权解除合同或订单,并要求卖方按照约定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2)卖方交付的货物存在任何质量问题,卖方应向买方按照约定支付相应的违约金,且买方有权解除合同或订单;

  (3)对于卖方应当支付的违约金,买方有权从应当支付给卖方的任何货款中直接扣除。如果上述违约金不能弥补因卖方违约行为而导致买方的经济损失时,卖方仍应对买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6、争议解决:凡因销售合同的效力、履行、解释等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均应首先友好解决,如对合同有关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应根据协议的目的、交易习惯以及诚实信用原则,确定该条款的真实意思。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有权提交买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7、合同生效条件: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之后且卖方收到买方预付款之日起生效。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合同为重大销售合同,本次合同的签订有利于公司光伏镀膜玻璃产品的市场推广,增加光伏镀膜玻璃销量,进一步提升经营业绩,对当期业绩实际影响的金额以本合同项下具体签订的订单金额为准。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本次合同的履行而对合同签约方形成依赖,不影响公司的业务独立性。

  五、合同履约风险

  该合同在后续执行过程中可能存在如下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合同违约条款之一为买方能够按照合同约定开出一定金额的银行承兑汇票,若买方无法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向卖方开出一定金额的信用证或银行履约保函,则将视为买方违约,卖方有权终止合同。

  2、本公告中具体对公司收入的影响需以签约后实际履行的发货数量、双方具体执行的订单价格及国内会计准则收入核算确认原则为准。

  3、本合同的履行可能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方面原因导致延期、变更、中止或终止。

  特此公告。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九年五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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