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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5月16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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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801 证券简称:志邦家居 公告编号:2019-039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除权(息)参考价格计算方法的补充说明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日召开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2019年4月23日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志邦家居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公司于2019年5月15日发布了《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公告编号:2019-38)。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配股、质押等权利。因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有股份1,666,601股不参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应参与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股份数为158,333,399股。基于以上情况,造成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数与应分配股数存在差异,需进行差异化分红送转特殊除权除息处理。现补充说明如下:

  公司申请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按照以下公式计算除权除息开盘参考价:

  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配(新)股价格×流通股份变动比例]÷(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考虑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不参与2018年年度利润分配,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现金分红的股本×扣除回购股份后每10股分红金额÷10股,即136,166,723.14元=(160,000,000-1,666,601)股×8.6元÷10股。公司本次实际转增的股本=实际参与现金分红的股本×扣除回购股份后每10股转增股数÷10股,即63,333,360股=(160,000,000-1,666,601)股×4股÷10股。

  因公司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现金分红总额和转增总股数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136,166,723.14元÷160000000股=0.8510420元/股;按总股本折算每股转增比例=实际转增总股数/总股本=0.63,333,360股÷160000000股=0.3958335。

  综上,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8510420)÷(1+0.3958335)元/股。

  特此公告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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