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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5月16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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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16 证券简称:国际医学 公告编号:2019-026
西安国际医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05月15日(星期三)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9年05月14日——2019年05月1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05月15日上午0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05月14日15:00至2019年05月15日15:00期间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西安市高新区团结南路中晶科技广场B座6F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西安国际医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史今董事长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大会投票表决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43人,持有公司股份587,659,794股 ,占公司股份总额的29.8146%。

  其中,参加现场会议投票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20人,代表股份586,716,84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7667%;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23人,代表股份942,9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78%。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四、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586,942,0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8779%;反对710,8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1210%;弃权6,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012%。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4,628,67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97.1682%;反对710,8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2.8045%;弃权6,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0.0272%。

  (二)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586,932,8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8763%;反对720,0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1225%;弃权6,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012%。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4,619,47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97.1319%;反对720,0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2.8408%;弃权6,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0.0272%。

  (三)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586,932,8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8763%;反对700,0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1191%;弃权26,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046%。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4,619,47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97.1319%;反对700,0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2.7619%;弃权26,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0.1061%。

  (四)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586,925,3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8750%;反对707,5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1204%;弃权26,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046%。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4,611,97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97.1024%;反对707,5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2.7915%;弃权26,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0.1061%。

  (五)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584,235,19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4172%;反对3,397,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5782%;弃权26,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046%。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1,921,82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86.4888%;反对3,397,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13.4050%;弃权26,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0.1061%。

  (六)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586,932,8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8763%;反对700,0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1191%;弃权26,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046%。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4,619,47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97.1319%;反对700,0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2.7619%;弃权26,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0.1061%。

  (七)关于续聘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提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586,932,8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8763%;反对706,9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1203%;弃权2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034%。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4,619,47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97.1319%;反对706,9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2.7891%;弃权2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0.0789%。

  (八)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586,939,7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8775%;反对700,0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1191%;弃权2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034%。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4,626,37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97.1592%;反对700,0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2.7619%;弃权2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0.0789%。

  (九)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586,894,9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8698%;反对737,9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1256%;弃权26,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046%。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4,581,57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96.9824%;反对737,9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2.9115%;弃权26,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0.1061%。

  (十)关于向公司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因本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陕西世纪新元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申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元帆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曹鹤玲女士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份为562,313,366股。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24,619,478股,占出席会议无需回避表决股东所持表决权97.1319%;反对706,950股,占出席会议无需回避表决股东所持表决权2.7891%;弃权20,000股,占出席会议无需回避表决股东所持表决权0.0789%。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4,619,47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97.1319%;反对706,9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2.7891%;弃权2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0.0789%。

  五、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三位独立董事杨乃定先生、常晓波先生、李富有先生向股东大会提交了《独立董事 2018年度述职报告》。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康达(西安)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吕延峰、田慧

  3.结论性意见: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审查、核查、验证了以上各项,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七、备查文件

  1.西安国际医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康达(西安)律师事务所关于西安国际医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西安国际医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五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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