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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5月16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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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15 证券简称:哈尔斯 公告编号:2019-038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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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会议召集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集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15日(周三)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15日(周三)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14日下午15:00 至2019年5月15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钱江新城高德置地A座北塔26层。

  (4)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与主持人: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吕强先生主持。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6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233,112,864.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6.8014%,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5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233,103,464.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6.7991%;

  2、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1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9,400.00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23%;

  3、中小投资者(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及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以下同)共2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89,4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218%。

  4、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审议,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33,103,464.0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0%;反对9,400.0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40%;弃权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80,0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4855%;反对9,4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514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审议通过《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33,103,464.0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0%;反对9,400.0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40%;弃权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80,0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4855%;反对9,4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514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审议通过《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33,103,464.0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0%;反对9,400.0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40%;弃权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80,0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4855%;反对9,4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514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4、审议通过《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33,103,464.0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0%;反对9,400.0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40%;弃权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80,0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4855%;反对9,4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514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5、审议通过《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233,103,464.0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0%;反对9,400.0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40%;弃权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80,0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4855%;反对9,4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514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6、审议通过《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233,103,464.0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0%;反对9,400.0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40%;弃权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80,0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4855%;反对9,4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514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7、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33,103,464.0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0%;反对9,400.0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40%;弃权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80,0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4855%;反对9,4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514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33,103,464.0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0%;反对9,400.0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40%;弃权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80,0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4855%;反对9,4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514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9、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33,103,464.0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0%;反对9,400.0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40%;弃权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80,0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4855%;反对9,4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514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0、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33,103,464.0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0%;反对9,400.0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40%;弃权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80,0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4855%;反对9,4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514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1、审议通过《关于为境外子公司提供内保外贷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33,103,464.0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0%;反对9,400.0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40%;弃权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80,0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4855%;反对9,4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514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2、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33,103,464.0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0%;反对9,400.0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40%;弃权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80,0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4855%;反对9,4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514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3、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33,103,464.0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0%;反对9,400.0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40%;弃权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80,0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4855%;反对9,4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514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 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等 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网络投票细则》 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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