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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5月16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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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25 证券简称:光启技术 公告编号:2019-044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集人: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15日(星期三)下午14: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5月14日下午15:00至2019年5月15日下午 15:00 。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中一道9号软件大厦三层会议室。

  5、会议主持人:董事赵治亚博士

  6、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同时见证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7、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8、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8名,代表公司1,223,877,023股股份,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8033%。其中:(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共7人,代表公司992,235,700股股份,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0522%,其中中小股东共5名,代表公司2,754,636股股份;(2)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共11人,代表公司231,641,323股股份,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7511%,其中中小股东共11名,代表公司231,641,323股股份。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结果:同意1,223,793,5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2%;反对77,2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3%;弃权6,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34,312,4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644%;反对77,2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329%;弃权6,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27%。

  2、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结果:同意1,223,793,5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2%;反对77,2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3%;弃权6,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34,312,4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644%;反对77,2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329%;弃权6,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27%。

  3、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结果:同意1,223,793,5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2%;反对83,5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34,312,4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644%;反对83,5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35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4、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总表决结果:同意1,220,799,8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86%;反对3,070,8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09%;弃权6,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31,318,8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8.6872%;反对3,070,8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3101%;弃权6,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27%。

  5、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1,223,763,5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7%;反对113,5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34,282,4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516%;反对113,5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48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1,223,793,5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2%;反对83,5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34,312,4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644%;反对83,5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35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7、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总表决结果:同意1,223,793,5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2%;反对83,5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34,312,4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644%;反对83,5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35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8、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1,223,763,5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7%;反对83,5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8%;弃权3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34,282,4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516%;反对83,5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356%;弃权3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128%。

  9、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1,220,769,8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61%;反对3,100,8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34%;弃权6,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31,288,8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8.6744%;反对3,100,8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3229%;弃权6,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27%。

  10、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1,223,799,8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7%;反对77,2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34,318,7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671%;反对77,2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32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11、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及将部分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1,223,793,5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2%;反对83,5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34,312,4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644%;反对83,5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35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12、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投资新一代隐身技术智能制造基地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1,223,799,8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7%;反对77,2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34,318,7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671%;反对77,2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32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13、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投资沈阳光启智能装备产业园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1,223,799,8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7%;反对77,2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34,318,7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671%;反对77,2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32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苏敦渊、王浩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合法、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五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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