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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5月16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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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42 证券简称:华孚时尚 公告编号:2019-48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5月15日(星期三)下午14:30-16: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5月14日-5月1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14日下午15:00至2019年5月15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市花路5号长富金茂大厦59楼会议室。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共5名,所代表股份714,048,37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6.996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股东(代理人)共7名,所代表股份47,997,5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3.1590%。通过现场和网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2名,拥有及代表的股份为762,045,87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1,519,375,555股的50.1552%%。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孙伟挺先生主持会议;公司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新增及修改提案的情况,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2018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情况如下:同意761,979,5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3%;反对41,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4%;弃权2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3%。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49,291,8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57%;反对41,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837%;弃权2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07%。

  2、审议《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情况如下:同意762,004,5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6%;反对41,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49,316,8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63%;反对41,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83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审议《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情况如下:同意762,004,5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6%;反对41,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49,316,8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63%;反对41,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83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审议《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情况如下:同意761,979,5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3%;反对41,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4%;弃权2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3%。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49,291,8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57%;反对41,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837%;弃权2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07%。

  5、审议《2018年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情况如下:同意762,004,5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6%;反对41,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49,316,8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63%;反对41,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83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参与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6、审议《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情况如下:同意761,979,5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3%;反对66,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49,291,8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57%;反对66,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34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7、审议《2018年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情况如下:同意762,004,5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6%;反对41,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49,316,8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63%;反对41,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83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8、审议《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情况如下:同意761,979,5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3%;反对41,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4%;弃权2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3%。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49,291,8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57%;反对41,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837%;弃权2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07%。

  9、审议《关于预计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情况如下:同意49,291,8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57%;反对66,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34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49,291,8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57%;反对66,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34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股东华孚控股有限公司、安徽飞亚纺织有限公司以及深圳市华人投资有限公司均已回避表决,该等股东合计持有的712,687,762股不计入上述有表决权股份的总数。

  10、审议《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事宜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情况如下:同意761,616,75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37%;反对429,1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6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48,928,99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1306%;反对429,1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69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1、审议《预计2019年度参与期货套期保值交易事项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情况如下:同意762,004,5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6%;反对41,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49,316,8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63%;反对41,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83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2、审议《预计2019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及借款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情况如下:同意761,975,8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08%;反对70,0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49,288,0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581%;反对70,0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41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3、审议《预计2019年度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情况如下:同意761,975,8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08%;反对45,0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9%;弃权2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3%。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49,288,0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581%;反对45,0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913%;弃权2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07%。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参与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4、审议《关于聘任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情况如下:同意762,004,5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6%;反对41,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49,316,8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63%;反对41,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83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参与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5、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情况如下:同意762,004,5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6%;反对41,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49,316,8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63%;反对41,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83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6、审议《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情况如下:同意762,004,5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6%;反对41,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49,316,8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63%;反对41,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83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7、审议《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情况如下:同意761,979,5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3%;反对41,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4%;弃权2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3%。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49,291,8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57%;反对41,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837%;弃权2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07%。

  18、审议《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情况如下:同意762,004,5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6%;反对41,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49,316,8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63%;反对41,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83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9、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情况如下:同意762,004,5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6%;反对41,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49,316,8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63%;反对41,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83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参与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0、审议《关于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情况如下:同意762,004,5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6%;反对41,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49,316,8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63%;反对41,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83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君泽君(上海)律师事务所顾洪锤律师、刘芳律师现场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的程序、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君泽君(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五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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