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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5月16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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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参加中国民生银行直销银行基金通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答谢广大客户长期以来给予的信任与支持,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银行”)协商决定,2019年5月16日起(具体截止时间民生银行将另行发布公告),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参加民生银行直销银行基金通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优惠活动,具体内容如下:

  一、参加活动基金

  ■

  备注:其中长盛信息安全量化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没在民生银行直销银行基金通开通基金定投业务。

  二、优惠活动

  自2019年5月16日起费率优惠活动期间,凡通过民生银行直销银行基金通办理基金申购业务或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开通业务,可享受申购费率最低一折优惠。(定期定额投资基金的申购费率,以定投开通时适用的申购费率标准执行。)

  三、重要提示

  1、民生银行直销银行基金通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手续费率优惠仅针对处于正常申购期的指定开放式基金(前端模式)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手续费,不包括后端收费模式基金的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处于基金募集期的开放式基金认购手续费。 “前端模式申购”是指申购基金时就需要支付申购费的购买方式。

  2、有关上述费率优惠活动的具体费率折扣及活动起止时间如有变化,敬请投资者留意民生银行的有关公告。

  四、咨询渠道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详情:

  1、中国民生银行直销银行

  客户服务电话:10100123

  网址:www.mszxyh.com

  2、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2666

  网址:www.csfunds.com.cn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本公司提醒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并不等于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也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5月16日

  长盛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交易价格波动提示公告

  近期,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旗下长盛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基础份额(场内简称:券商分级,场内代码:502053)、B类份额(场内简称:券商B,交易代码:502055)二级市场交易价格连续波动。2019年5月14日,长盛中证证券公司分级基础份额在二级市场的收盘价为0.975元,相对于当日0.817元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溢价幅度达到19.34%;长盛中证证券公司分级B类份额在二级市场的收盘价为0.98元,相对于当日0.611元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溢价幅度达到60.39%。截止2019年5月15日,长盛中证证券公司分级基础份额二级市场的收盘价为1.006元,明显高于其基金份额参考净值;长盛中证证券公司分级B类份额二级市场的收盘价为1.02元,明显高于其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投资者如果盲目投资,可能遭受重大损失。

  为此,本基金管理人提示如下:

  1、根据《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资管新规》)要求,公募产品不得进行份额分级,应在《资管新规》规定的过渡期结束前进行整改规范,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如溢价买入可能造成较大损失等。

  2、长盛中证证券公司分级B类份额表现为高风险、高收益的特征。由于长盛中证证券公司分级B类份额内含杠杆机制的设计,长盛中证证券公司分级B类份额参考净值的变动幅度将大于长盛中证证券公司分级基础份额参考净值和长盛中证全指证券公司分级A份额(场内简称:券商A,场内代码:502054)参考净值的变动幅度,即长盛中证证券公司分级B类份额的波动性要高于其他两类份额,其承担的风险也较高。长盛中证证券公司分级B类份额的持有人会因杠杆倍数的变化而承担不同程度的投资风险。

  3、长盛中证证券公司分级基础份额、长盛中证证券公司分级B类份额的交易价格,除了有份额参考净值变化的风险外,还会受到市场的系统性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其他风险影响,可能使投资人面临损失。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长盛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正常。本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进行投资运作。

  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长盛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本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6、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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