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26 证券简称:启迪桑德 公告编号:2019-055
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启迪桑德”)于2019年5月12日以电话及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的通知”,并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监事会。本次董事会议于2019年5月1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本次董事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文辉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以及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办理与〈公司章程〉修订相关事项的议案》;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项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告编号:2019-056)。
二、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开封市东区、西区污水处理厂扩容项目并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为实施开封市东区、西区污水处理厂扩容工程, 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决定以自有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开封浦华紫光水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华水业”)进行增资,将其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14,500 万元增加至人民币 27,640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 13,140万元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浦华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华环保”)全额认缴。本次增资完成后,浦华水业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27,640万元,其中,浦华环保出资人民币27,64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 100%。开封市东区、西区污水处理厂扩容工程项目总投资为人民币43,800万元。
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代表公司办理上述子公司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将视其增资进展及业务开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议案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 9 票。其中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项议案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南昌市象湖污水处理厂一级A提标改造工程PPP项目并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为实施象湖污水处理厂进行一级A提标改造工程PPP项目,公司决定以自有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南昌桑德象湖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象湖水务”)进行增资,将其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6,320 万元增加至人民币 12,220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 5,900 万元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启迪桑德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启迪桑德水务”)全额认缴。本次增资完成后,象湖水务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12,220万元,其中,启迪桑德水务出资人民币12,22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 100%。象湖污水处理厂进行一级A提标改造工程PPP项目总投资为人民币17,305.56万元。
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代表公司办理上述子公司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将视其增资进展及业务开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议案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 9 票。其中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项议案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北京桑德新环卫投资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
为增强全资子公司北京桑德新环卫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桑德新环卫”)的资金实力,增强其市场竞争力,公司拟对桑德新环卫增资35,000 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桑德新环卫的注册资本将由100,000万元增加至135,000万元,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代表公司办理上述子公司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将视其增资进展及业务开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议案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 9 票。其中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项议案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对全资子公司荆门桑德夏家湾水务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
为实施荆门夏家湾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公司决定以自有资金对荆门桑德夏家湾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夏家湾水务”)进行增资,将其注册资本由人民币7,85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11,15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3,300万元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启迪桑德水务全额认缴。本次增资完成后,夏家湾水务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11,150万元,其中,启迪桑德水务出资人民币11,15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 100%。
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代表公司办理上述子公司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将视其增资进展及业务开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议案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 9 票。其中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项议案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项至第五项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事项公告》(公告编号:2019-057)。
六、审议通过《关于放弃参股公司桑顿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扩股优先认缴出资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公司参股公司桑顿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桑顿新能源”,公司持有其28.82%的股权)发展战略以及投资建设所需,桑顿新能源拟实施增资扩股计划,拟将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550,000,000元增至人民币3,228,309,071元,公司放弃本次增资扩股的优先认缴出资权。本次增资由非关联方湖南德成宇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湘潭云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参与,参与增资的相关认购方以货币方式出资合计人民币1,729,688,130元。本次增资扩股系桑顿新能源战略发展引入战略投资人,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对桑顿新能源的持股比例由原来的28.82%变更为22.77%。
在公司召开董事会对本项议案进行表决时,公司关联董事文一波先生回避了表决。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8票。其中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项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放弃参股公司桑顿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扩股优先认缴出资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8号)。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李星文先生提名,提名委员会审查,同意聘任杨明勋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聘任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杨明勋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九年五月十六日
附件:
公司本次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杨明勋先生,1963年出生,汉族,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职称,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资格证书。曾历任青岛远洋公司轮机员、教师、团委书记、干部科科长、纪检副处长等职务;1999年5月任职于山东亚和太律师事务所,担任执业律师(副主任)。2004年8月加入浦华环保有限公司,历任总裁助理、副总裁,兼资产运营中心总经理、开封浦华污水处理项目总经理、浦华水务总经理等职务。2018年12月起担任启迪桑德水务有限公司总经理。
截止目前,杨明勋先生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也不存在关联关系。杨明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0826 证券简称:启迪桑德 公告编号:2019-056
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以及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办理与〈公司章程〉修订相关事项的议案》。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章程》本次涉及修订条款对照表如下:
■
除上述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九年五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826 证券简称:启迪桑德 公告编号:2019-057
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事项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事项一
为实施开封市东区、西区污水处理厂扩容工程, 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决定以自有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开封浦华紫光水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华水业”)进行增资,将其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14,500 万元增加至人民币 27,640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 13,140万元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浦华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华环保”)全额认缴。本次增资完成后,浦华水业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27,640万元,其中,浦华环保出资人民币27,64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 100%。开封市东区、西区污水处理厂扩容工程项目总投资为人民币43,800万元。
2、对外投资事项二
为实施象湖污水处理厂进行一级A提标改造工程PPP项目,公司决定以自有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南昌桑德象湖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象湖水务”)进行增资,将其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6,320 万元增加至人民币 12,220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 5,900 万元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启迪桑德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启迪桑德水务”)全额认缴。本次增资完成后,象湖水务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12,220万元,其中,启迪桑德水务出资人民币12,22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 100%。象湖污水处理厂进行一级A提标改造工程PPP项目总投资为人民币17,305.56万元。
3、对外投资事项三
为增强全资子公司北京桑德新环卫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桑德新环卫”)的资金实力,增强其市场竞争力,公司拟对桑德新环卫增资35,000 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桑德新环卫的注册资本将由100,000万元增加至135,000万元,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4、对外投资事项四
为实施荆门夏家湾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公司决定以自有资金对荆门桑德夏家湾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夏家湾水务”)进行增资,将其注册资本由人民币7,85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11,15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3,300万元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启迪桑德水务全额认缴。本次增资完成后,夏家湾水务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11,150万元,其中,启迪桑德水务出资人民币11,15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 100%。
上述对外投资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将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将视本次对外投资进展及投资主体从事具体业务进展情况及时履行持续信息披露义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本次所进行的上述对外投资事项性质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 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1)对外投资事项一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浦华环保对浦华水业进行增资。
浦华环保情况介绍如下:
公司名称:浦华环保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7433454480
公司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1号科技大厦C座27层A03
法定代表人:李星文
注册资本:人民币38,236.246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02年9月29日
经营范围: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环保工程专项承包;环境工程咨询服务;市政公用行业(环境卫生、排水)主导工艺设计;委托加工生产环保设备;销售自产产品以及安装服务;环保设备、软件、医疗器械的批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手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开工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评价、环境科学技术研究。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浦华环保100%的股份,其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失信情况说明:浦华环保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对外投资事项二、四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启迪桑德水务对象湖水务及夏家湾水务进行增资。
启迪桑德水务情况介绍如下:
公司名称:启迪桑德水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500399470070L
公司住所:北京市通州区环宇路3号1号楼5层
法定代表人:李星文
注册资本:人民币80,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14年5月22日
经营范围:饮用水供水服务;工程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工程勘察设计;污水治理;经济贸易咨询;技术咨询、技术推广、技术开发、技术服务。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启迪桑德水务100%的股份,其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失信情况说明:启迪桑德水务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对外投资事项三系公司对公司全资子公司桑德新环卫进行增资,不涉及交易对方。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对外投资事项一
1、出资方式:浦华环保对浦华水业增资时系以自有资金货币方式出资。
2、2008年6月,开封市人民政府以TOT模式(移交-经营-移交)授予公司全资子公司浦华水业东区、西区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权,开封市东区污水处理厂一期规模15万吨/天,西区污水处理厂一期规模8万吨/天,特许运营期为30年。
根据项目建设所需,开封市人民政府拟与公司全资子公司浦华水业就开封市东区、西区污水处理厂扩容工程签署特许经营协议。东区污水厂建设规模由15万吨/天扩容至20万吨/天;西区污水厂建设规模由8万吨/天扩容至12万吨/天。该项目总投资为4.38亿元,其中开封市东区污水处理厂总投资1.56亿元,西区污水处理厂总投资为1.72亿元,污水管网总投资为1.1亿元。项目建设期为8个月,特许运营期限为30年。浦华水业已就该项目与开封市人民政府签署了《开封市城市污水处理项目特许经营合同补充协议(之四)开封市东区、西区污水处理厂扩容工程》,并取得土地证、环评批复、立项备案等项目开展所需的材料。该项目全投资下税后内部收益率不低于7%。
3、本次增资前后浦华水业股权结构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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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一年一期财务数据:
浦华水业成立于2008年6月,主要负责实施开封市东区、西区污水处理厂项目。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浦华水业资产总额为35,201.04万元,负债总额12,766.88万元,净资产22,434.16万元,2018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9,274.15万元,净利润2,539.98万元。(经审计)
截至2019年3月31日,浦华水业资产总额35,038.94万元,负债总额11,841.79万元,净资产23,197.16万元,2019年1-3月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491.72万元,净利润763.00万元。(未经审计)
经查询,浦华水业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二)对外投资事项二
1、出资方式:启迪桑德水务对象湖水务增资时系以自有资金货币方式出资。
2、公司全资子公司象湖水务于2005年与南昌市政府签订BOT特许经营协议,2008年2月1日正式投入商业运营。
为有效保护赣江及下游鄱阳湖水系生态环境,根据江西省政府要求需对象湖污水处理厂进行一级A提标改造。项目总投资为人民币17,305.56万元,该项目处理规模为20万立方米/日,一期特许经营期20年,一期投资1.85亿元。本次提标改造工程完工后特许经营期为19年。象湖水务已就该事项与南昌市水务局签署了《南昌市象湖污水处理厂一级A提标改造工程PPP项目PPP合同》,并取得规划许可证、环评批复、可研批复等项目开展所需的材料。该项目全投资下税后内部收益率不低于7%。
2、本次增资前后象湖水务股权结构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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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一年一期财务数据:
象湖水务成立于2004年12月,主要负责实施象湖污水处理厂项目。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象湖水务资产总额17,359.44万元,负债总额347.58万元,净资产17,011.86万元,2018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4,181.90万元,净利润1,995.13万元。(经审计)
截至2019年3月31日,象湖水务资产总额17,901.68万元,负债总额354.28万元,净资产17,547.40万元,2019年1-3月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030.46万元,净利润535.53万元。(未经审计)
经查询,象湖水务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对外投资事项三
1、出资方式:公司对桑德新环卫增资时系以债转股方式出资。
2、本次增资前后桑德新环卫股权结构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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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一年一期财务数据:
桑德新环卫成立于2014年5月,是一家专业的互联网环卫业务投资及运营平台,是集环卫运营、智慧公厕建设与运营、生活垃圾分类、再生资源回收、社区服务、园林绿化、路灯及道路维护管理等服务为一体的城市环境综合服务商。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桑德新环卫母公司资产总额322,610.50万元,负债合计为221,654.32万元,净资产为100,956.18万元,2018年年度实现的营业收入74,067.47万元,净利润-3,781.11万元。(经审计)
截至2019年3月31日,桑德新环卫母公司资产总额314,871.10万元,负债合计为215,159.49万元,净资产为99,711.61万元,2019年1-3月实现主营业务收入7,996.27万元,净利润-1,244.57万元。(未经审计)
经查询,桑德新环卫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四)对外投资事项四
1、出资方式:启迪桑德水务对夏家湾水务增资时系以自有资金货币方式出资。
2、本次增资前后夏家湾水务股权结构为:
■
3、一年一期财务数据:
夏家湾水务成立于2001年9月,主要负责实施夏家湾污水处理厂项目。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夏家湾水务资产总额24,519.29万元,负债总额6,981.68万元,净资产17,537.61万元,2018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938.76万元,净利润1,127.95万元。(经审计)
截至2019年3月31日,夏家湾水务资产总额24,628.74万元,负债总额6,915.05万元,净资产17,713.68万元,2019年1-3月实现主营业务收入783.65万元,净利润176.07万元。(未经审计)
经查询,夏家湾水务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外投资的控股子公司将具体实施当地环保项目的投资及开发、建设、运营等相关业务;公司本次对外投资方向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支持发展的行业,符合公司主营业务战略布局,有利于增强公司在环保领域的核心竞争力,本公告所述对外投资事项预计对公司2019 年度经营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视上述对外投资事项及后续业务开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九年五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826 证券简称:启迪桑德 公告编号:2019-058
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放弃参股公司增资扩股优先认缴出资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公司于2019年5月6日与桑德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桑德集团”)、天津联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津联博”)、湖南德成宇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湖南德成”)、湘潭云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湘潭云荷”)在北京市签署了《桑顿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增资协议》(以下简称“《增资协议》”)。
根据公司参股子公司桑顿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桑顿新能源”,公司持有其28.82%的股权)项目投资建设所需,桑顿新能源拟实施增资扩股计划,拟将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550,000,000元增至人民币3,228,309,071元,公司放弃本次增资扩股的优先认缴出资权。本次参与桑顿新能源增资扩股计划的认购方为非关联方湖南德成、湘潭云荷,增资各方在桑顿新能源本次增资扩股方案中的总认购金额为人民币1,729,688,130元,其中:湖南德成拟以人民币1,504,200,000元认缴桑顿新能源589,882,353元出资额,其余人民币914,317,647元资本溢价计入桑顿新能源资本公积,增资后湖南德成在桑顿新能源持有589,882,353 元出资额,占其18.27%的股权;湘潭云荷拟以人民币225,488,130元认缴桑顿新能源88,426,718元出资额,其余人民币137,061,412元资本溢价计入桑顿新能源资本公积,增资后湘潭云荷在桑顿新能源持有88,426,718元出资额,占其2.74%的股权。本次增资扩股系桑顿新能源战略发展引入战略投资人,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对桑顿新能源的持股比例由原来的28.82%变更为22.77%,本次公司放弃桑顿新能源增资扩股优先认缴出资权出资金额为人民币498,496,119.07元。
2、桑顿新能源的控股股东桑德集团为公司第二大股东,其持有公司12.48%股权, 且桑顿新能源实际控制人文一波先生为公司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3、公司于2019年5月15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放弃参股公司桑顿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扩股优先认缴出资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关联交易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及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关联法人企业名称:桑德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915404007214721638
住所:西藏林芝市巴宜区八一镇福清花苑商住楼1单元402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26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文一波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专业承包;经济贸易咨询;销售机械设备;设备安装;计算机系统集成、网络及软硬件领域内的计算机硬件及设备耗材(除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电子电器、通信设备(除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维修及销售;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
股权结构:控股股东为北京桑华环境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文一波先生。
最近一年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18年12月31日,桑德集团有限公司合并口径总资产为1,767,496.35万元,净资产529,565.64万元,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62,729.88万元,净利润13,955.49万元。(经审计)
截至2019年3月31日,桑德集团有限公司合并口径总资产为2,056,332.56万元,净资产657,455.56万元,2019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43,016.57万元,净利润1,794.86万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桑德集团有限公司是公司的第二大股东,其持有公司12.48%股权, 且桑顿新能源实际控制人文一波先生为公司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桑德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
经查询,桑德集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非关联法人企业名称:天津联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主要经营场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澳洲路6262号查验库办公区202室(天津东疆商务秘书服务有限公司自贸区分公司托管第973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8MA05U9BN8T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天津联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企业管理咨询;经济信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天津联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经查询,天津联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非关联法人企业名称:湖南德成宇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主要经营场所:长沙高新开发区岳麓西大道588号芯城科技园4#栋401A-67房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100MA4QFBW97B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湖南宇纳私募股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湖南德成私募股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从事非上市类股权投资活动及相关咨询服务(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湖南德成宇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经查询,湖南德成宇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4、非关联法人企业名称:湘潭云菏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主要经营场所: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芙蓉路3号科技大厦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300MA4PYNJW8L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北京云和方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从事非上市类股权投资活动及相关咨询服务(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湘潭云菏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经查询,湘潭云菏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暨放弃权利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公司桑顿新能源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桑顿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30058701921XX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255,000.00万元
注册地址:湖南省湘潭市九华示范区奔驰西路78号
法定代表人:胡泽林
经营范围:锂离子电池、锂离子电池材料、充电站、充电桩、充电器、电子产品(不含无线电发射终端设备)、锂离子电池电动车(含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非道路交通电动车)等主营产品及其配件的研究、开发、制造、销售及其相关的技术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服务;道路运输服务;废旧电池回收;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桑顿新能源经营情况
桑顿新能源是中国领先的生态型环境综合服务企业桑德集团旗下,专业从事正极材料、锂离子动力电池、储能电池等新能源研发及生产的创新型企业。
桑顿新能源拥有正极材料、电芯、电池系统、电池回收的全产业链核心技术。当前年产锂离子电池8Gwh,正极材料3万吨,其中三元材料2万吨、磷酸铁锂6000吨、锰酸锂4000吨。公司锂电池正极材料产品广泛应用于动力电池、储能电池及3C数码等领域;公司动力电池产品广泛应用于纯电动乘用车、商用车、专用车等领域;公司储能电池产品广泛应用于大型储能电站、园区、楼宇、工厂及家庭储能等领域。
桑顿新能源拥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已通过ISO9001/TS16949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及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TS16949五大工具(APQP、PPAP、FMEA、SPC、MSA) 完整运用于产品实现的过程中。公司产品满足ROHS、CE、UN38.3、QCT743、GB/T31484、GB/T31485、GB/T31467.2.3国际、国家标准要求。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桑顿新能源合并口径总资产为632,632.64万元,净资产284,930.91万元,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74,917.90万元,净利润7,328.41万元。(经审计)
截至2019年3月31日,桑顿新能源合并口径总资产为630,869.34万元,净资产284,805.59万元,2019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29,081.81万元,净利润103.96万元。(未经审计)
3、桑顿新能源增资前后的股权结构
单位:元
■
四、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涉及交易价格确定的相关原则和方法。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乙方1:桑德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2: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3:天津联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以上合称为“乙方”。
丙方:湖南德成宇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丁方:湘潭云菏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本次增资由丙方以人民币 1,504,200,000 元认缴甲方589,882,353 元出资额,其余人民币 914,317,647 元资本溢价计入甲方资本公积。增资后丙方在甲方持有 589,882,353 元出资额,占甲方 18.27%的股权。
本次增资由丁方以人民币 225,488,130 元认缴甲方 88,426,718元出资额,其余人民币 137,061,412 元资本溢价计入甲方资本公积。增资后丁方在甲方持有88,426,718元出资额,占甲方2.74%的股权。
丙方、丁方认缴资金全部实缴到位后,由甲方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2、本次增资完成后,甲方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2,550,000,000元增加至人民币 3,228,309,071 元。
3、乙方同意上述增资且放弃本次优先增资及等比例增资等优先权。
4、本次增资后,甲方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元
■
5、公司治理:本次增资完成后四个月内,甲方应设立董事会和监事会,丙方有权委派一名董事和一名监事,丁方有权委派一名董事。
6、增资资金用途:甲方保证丙方本次增资资金全部专项用于对桑顿新能源注册资本的实缴,不得挪作他用。甲方保证本次丁方增资资金全部用于对桑顿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与锂电池行业相关的实业投资和或补充流动资金。
7、各方均有义务诚信、全面遵守本协议。一方不履行合同、不完全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的条件的(无论是由于作为或是不作为),均构成违约事件,违约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8、如果各方之间因本协议而发生争议,首先应争取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加以解决。协商不成的,则任何一方可将争议提交仲裁,仲裁机构为长沙仲裁委员会。
9、本协议于各方签署后生效。除非各方书面同意,本协议不能做任何修改,补充或更改,但甲方、乙方可以与丙方或丁方单独签署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的签署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应。
六、关联交易目的和影响
本次增资事项全部办理完成后,桑顿新能源的注册资本由2,550,000,000元增加至3,228,309,071元,公司持有桑顿新能源的股权比例由28.82%变更为22.77%,桑顿新能源仍为公司的参股公司。公司放弃本次桑顿新能源增资扩股的优先认缴出资权主要是综合考虑了公司自身情况和桑顿新能源的经营情况而做出的决策,符合公司整体的发展战略。公司放弃本次优先认缴出资权,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并未发生变化,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未来主营业务和持续经营能力构成重大影响。
七、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19年初至披露日与桑德集团(包含受同一主体控制或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174.53万元。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本次公司放弃参股公司增资扩股优先认缴出资权暨关联交易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需要,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放弃本次增资扩股的优先认缴出资权行为构成了关联交易,董事会在审议该项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合规。本次公司放弃参股公司增资扩股优先认缴出资权对公司的主营业务不构成影响,能优化公司资源配置、有利于公司主业做强做精的战略实现,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放弃参股公司增资扩股优先认缴出资权的关联交易事项。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放弃参股公司增资扩股优先认缴出资权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3、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4、《增资协议》。
特此公告。
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九年五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826 证券简称:启迪桑德 公告编号:2019-059
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9年5月15日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会议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刘华蓉女士主持,经过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放弃参股公司桑顿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扩股优先认缴出资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放弃参股公司桑顿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扩股优先认缴出资权暨关联交易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公司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由于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刘华蓉女士回避表决,由2名非关联监事进行表决。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零一九年五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826 证券简称:启迪桑德 公告编号:2019-060
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事项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主营业务经营发展所需,2019年2月至 2019年5月,经公司董事会及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了相关对外投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进展情况说明如下:
1、 对外投资事项一:
(1)公司于2018年11月16日收到《中标通知书》确认公司为邵阳经济开发区生活垃圾清运、道路清扫保洁等项目特许经营权出让项目的中标人,特许经营期为15年,合同期总服务费约为2.69亿元。2018年12月,公司与邵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了《邵阳经济开发区生活垃圾清运、道路清扫保洁等项目特许经营协议》并设立邵阳市邵新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具体实施该项目。
邵阳市邵新环境服务有限公司于2019年1月10日注册完毕,该公司经邵阳市工商局经济开发区分局登记核准事项如下:
公司名称:邵阳市邵新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500MA4Q80AJ0P
公司住所:湖南省邵阳市邵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楼419-420室
法定代表人:谭斌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
经营范围:智能环卫系统技术开发、咨询服务;环卫、环保产业开发、建设、运营(包括道路清扫保洁、污水污泥处理、河道保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及销售);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维护;市政设施建设、维护;环卫车辆、设备租赁与销售;土壤修复技术开发、咨询服务;绿色新能源开发及利用;垃圾清运转运、中转站建设、公厕建设运营、垃圾分类及处理利用;物业管理;物流、物联网服务;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代办汽车报废处理;广告设计、代理、制作及发布;各类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的投资与建设。
股权结构:公司出资人民币5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 100%。
(2)公司于2019年2月25日收到《中标通知书》确认公司为高邮市城市环境综合作业一体化服务项目的中标人,项目服务年限为3年,合同期总服务费约为3.46亿元。近日,公司与高邮市城市管理局签署了《高邮市城市环境综合作业一体化服务项目合同》并设立扬州智慧瑞禾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具体实施该项目。
扬州智慧瑞禾环境服务有限公司于2019年3月14日注册完毕,该公司经高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核准事项如下:
公司名称:扬州智慧瑞禾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084MA1Y2JUDXT
公司住所:高邮市盂城南路10号
法定代表人:苗斌斌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
经营范围:道路清扫保洁,垃圾清运转运,垃圾中转站建设,公厕建设、运营,垃圾分类及处理处置,污水污泥处理,河道保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及销售,智能环卫系统技术开发,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维护,市政设施建设、维护,环卫车辆、设备租赁与销售,土壤修复技术、绿色新能源技术开发及利用,物业管理,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广告设计、代理、制作及发布。
股权结构:公司出资人民币5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 100%。
(3)公司于2019年1月3日收到《中标通知书》确认公司为东津新区城乡环卫一体化服务项目的中标人,项目服务年限为3年,合同期总服务费约为1.24亿元。2019年2月,公司与襄阳东津新区(襄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局签署了《东津新区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合同书》并设立襄阳迪兴环境卫生管理有限公司具体实施该项目。
襄阳迪兴环境卫生管理有限公司于2019年3月21日注册完毕,该公司经襄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核准事项如下:
公司名称:襄阳迪兴环境卫生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600MA498DFM75
公司住所:襄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陶丹丹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
经营范围:智能环卫系统技术开发、咨询服务;环卫、环保产业开发、建设、运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维护;市政公用设施建设、维护;环卫车辆、设备租赁与销售;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再生资源回收与利用;建筑物清洁服务;土壤修复技术服务;绿色新能源开发及利用;物业管理;物联网信息服务;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及信息咨询;设计、代理、制作、发布国内各类广告;对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项目的投资与建设。
股权结构:公司出资人民币5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 100%。
2、对外投资事项二:
(1)公司于 2019 年 2 月 18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昆明滇清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19年2月20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12])。
昆明滇清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于2019年3月20日办理完成了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注册资本由7,500万元增加到10,000万元。变更事项如下:
公司名称:昆明滇清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增资后股权结构:
■
(2)公司于2019年1月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海南启迪桑德环境科技服务有限公司进行增资扩股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19年1月25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02])。
海南启迪桑德环境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于2019年4月3日办理完成了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注册资本由500万元增加到2,000万元。变更事项如下:
公司名称:海南启迪桑德环境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
增资前后股权结构如下:
■
公司上述于近期设立、增资的子公司将具体负责实施当地的环保项目投资、运营相关业务,上述对外投资事项将对公司2019年度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同时,公司将视上述业务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九年五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826 证券简称:启迪桑德 公告编号:2019-061
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暨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启迪桑德”或“公司”)于2019年4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发布了《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9-046号),公司将于2019年5月28日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公司于2019年5月1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以及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办理与〈公司章程〉修订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投资开封市东区、西区污水处理厂扩容项目并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关于投资南昌市象湖污水处理厂一级A提标改造工程PPP项目并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北京桑德新环卫投资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关于对全资子公司荆门桑德夏家湾水务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关于放弃参股公司桑顿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扩股优先认缴出资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控股股东启迪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其持有公司股份236,947,59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56%,以下简称“启迪科服”)就上述议案向公司发出的《关于增加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启迪科服提议将上述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 启迪科服提议增加的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符合上述规定,该新增议案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 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提案作为临时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公司拟于2019年5月28日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增加临时提案后)进行补充公告(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九年五月十六日
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公司于2019年4月20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经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28日(星期二)14:00-17: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5月28日(星期二)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27日(星期一)15:00至2019年5月28日(星期二)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股东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两种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出现重复投票将按以下规则处理:
(1)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2)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网络投票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9年5月22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凡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1号院5号楼北京文津国际酒店四层满江红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
1、《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4、《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5、《关于续聘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及相关事项的议案》;
6、《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7、《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9年度拟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5.28亿元综合授信额度以及办理授信额度项下借款的议案》;
8、《关于授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9年度对外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9、《关于公司拟发行理财直接融资工具的议案》;
10、《关于预计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1、《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
1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以及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办理与〈公司章程〉修订相关事项的议案》;
13、《关于投资开封市东区、西区污水处理厂扩容项目并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14、《关于投资南昌市象湖污水处理厂一级A提标改造工程PPP项目并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15、《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北京桑德新环卫投资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
16、《关于对全资子公司荆门桑德夏家湾水务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
17、《关于放弃参股公司桑顿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扩股优先认缴出资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8、《关于推选李星文先生、曹帅先生、张传刚先生、代晓冀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按非独立董事提名人数分别逐项表决)》。
逐项表决事项:《关于推选李星文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关于推选曹帅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关于推选张传刚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关于推选代晓冀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二)特别提示:
1、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做2018年度述职报告。
2、本次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1至提案11、提案18已经过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12至提案17已经过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2019年4月23日、2019年5月16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提案10、提案17为关联交易,与本项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4、提案18以累积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2019年5月23日—5月27日(工作日)9:30—11:30,14:30—16:30。
3、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清华科技园创新大厦B座12层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4、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李舒怡
(2)联系电话:0717-6442936
(3)联系传真:0717-6442936
(4)邮政编码:100089
(5)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科技园创新大厦B座12层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6)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九年五月十六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826”,投票简称为“启迪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1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5月28日(星期二)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5月2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9年5月28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19年5月28日召开的启迪桑德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对启迪桑德本次会议的如下议案进行投票表决。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公司(本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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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请对每一表决事项根据股东意见选择同意、反对或者弃权并在相应栏内划“√” ,三者必选一项,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
□可以 □不可以
本次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姓名(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份性质和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法人股东须由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