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31 证券简称:巨轮智能 公告编号:2019-022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19年5月5日以书面、电子邮件送达的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管。
2、本次会议于2019年5月15日下午3:00在公司办公楼一楼视听会议室召开,采用现场会议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董事吴潮忠先生、李丽璇女士、林瑞波先生、吴豪先生亲自出席会议;董事郑栩栩先生、杨煜俊先生,独立董事张宪民先生、杨敏兰先生、黄家耀先生以传真方式参与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和《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要求。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吴潮忠先生主持,公司监事洪福先生、郑景平先生、廖步云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关联董事李丽璇女士和林瑞波先生按规定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2019-023)》。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九年五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031 证券简称:巨轮智能 公告编号:2019-023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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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概述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5月15日下午3:00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上海理盛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理盛”)提供最高不超过10,000 万元人民币的财务资助,用于上海理盛项目投放及补充流动资金,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期限为一年(在有效期内可循环办理),资金使用费按年利率6.20%收取。本次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接受财务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及其他股东义务
(一)接受财务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上海理盛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公司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加枫路26号6层620室
3、法定代表人:李丽璇
4、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万元
5、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6、成立时间:2014年9月12日
7、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兼营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商业保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和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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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2019年3月31日,上海理盛资产总额71,386.05万元,负债总额46,969.16万元,净资产24,416.89万元;2019年1-3月营业收入1,734.81万元、净利润481.63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10、与公司关联关系:
上海理盛系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公司直接持有其48%的股权,根据公司与上海理盛其他股东签订的协议以及上海理盛的《公司章程》,公司拥有上海理盛半数以上表决权;公司董事李丽璇女士担任上海理盛的法定代表人和董事长,林瑞波先生担任上海理盛董事。
11、公司在上一会计年度对该对象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
根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截至上年末,公司向上海理盛提供的财务资助余额20,000.00万元,上述财务资助将于2019年5月29日到期。
(二)接受财务资助对象的其他股东义务
上海理盛的股东包括公司、明兴创富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明兴金融投资有限公司。为保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降低财务资助风险,明兴创富有限公司将为公司向上海理盛提供的财务资助承担连带责任担保。
三、借款协议主要内容
(一)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公司将根据上海理盛的实际经营需求向其提供最高不超过10,000 万元人民币的借款(在有效期内可循环办理)。
(二)期限:每笔借款实际发放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三)借款用途:用于上海理盛项目投放及补充流动资金。
(四)资金使用费:公司将按年化6.20%的借款利率向上海理盛收取资金使用费,按季度结算。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对控股子公司上海理盛提供不超过10,000 万元财务资助,用于其项目投放及补充其流动资金,既提高了公司的资金利用效率,又支持子公司的经营业务拓展。上海理盛目前经营稳定,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偿债能力,且上海理盛的外方股东明兴创富有限公司承诺将为公司本次提供的财务资助承担连带责任担保。该项财务资助的风险是可控的。
五、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向控股子公司上海理盛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提高公司总体资金的使用效率。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了决策程序,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前提下,有助于推动上海理盛经营业务的发展。同时,上海理盛的外方股东明兴创富有限公司承诺将为公司本次提供的财务资助承担连带责任担保,公司本次提供财务资助的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财务资助事项。
六、其他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含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余额21,529.78万元(其中欧元折合人民币汇率按1:7.6327,不含本次财务资助以及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且公司持股比例超过50%的子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其中20,000.00万元系对控股子公司上海理盛提供的财务资助,其余1,529.78万元系对公司间接参股公司OPS-INGERSOLL Funkenerosion GmbH提供的财务资助。不存在逾期未收回财务资助金额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财务资助协议》;
3、《担保合同》。
特此公告。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九年五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