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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5月16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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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07 证券简称:涪陵榨菜 公告编号:2019-025
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东兆长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兆长泰”)持有北京市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一建”)51%股权,北京一建持有北京建工一建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建工一建”)100%股权,三者构成《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所规定的一致行动人。本次权益变动后(截止2019年5月15日休市后),东兆长泰及其一致行动人北京一建、北京建工一建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比例从原来的5.0226%变为4.9999%,不再是公司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

  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涪陵榨菜”)于2019年5月15日收到本公司股东东兆长泰的《关于大宗交易减持的告知函》,获悉东兆长泰于2019年5月15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了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股份178,3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226%。本次权益变动后,东兆长泰持有涪陵榨菜股份比例由原来的0.5104%变为0.4878%,与其一致行动人北京一建、北京建工一建合计持有涪陵榨菜股份39,467,764股,占涪陵榨菜总股本的4.9999%。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

  2、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

  二、相关股份承诺及履行情况

  1、东兆长泰于2014年1月27日进行了股份追加锁定6个月的承诺:在上述承诺的锁定期内,东兆长泰不会委托他人管理所持有的上述股份,也不会通过协议、信托或任何其他安排将股份所对应的表决权授予他人行使,亦不会要求公司回购上述股份,在上述承诺的锁定期内,东兆长泰若违反上述承诺,减持涪陵榨菜股份,则减持股份的全部所得上缴涪陵榨菜,归涪陵榨菜所有。

  2、2015年7月按照中国证监会的统一部署,东兆长泰作为涪陵榨菜持股 5%以上股东,基于对涪陵榨菜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为促进涪陵榨菜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和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于2015年7月10日作了如下承诺:至本承诺签署之日起未来6个月内不减持涪陵榨菜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东兆长泰已严格遵守并履行完毕上述承诺,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三、其他相关说明

  1、东兆长泰本次股份减持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东兆长泰不是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减持不会导致本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四、备查文件

  1、东兆长泰关于大宗交易减持的告知函;

  2、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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