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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5月16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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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530           公告编号:2019-025

  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现场会议:2019年05月14日(星期二)14:50 在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经济开发区南翔西路333号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2)召开。

  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05月14日 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2019年05月13日15:00~2019年05月14日15:00。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朱文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出席本次会议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7人,代表股份492,809,74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2.763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492,073,80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2.669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0人,代表股份735,94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937%。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2名,代表股份13,760,78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752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13,024,84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6588%;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0人,代表股份735,94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937%。

  上述出席人员均为公司董事会确定的股权登记日(2019年05月0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见证律师以及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见证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现场见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网络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

  1、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492,076,5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512%;反对733,2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48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492,076,5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512%;反对733,2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48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了《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492,076,5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512%;反对733,2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48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492,076,5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512%;反对733,2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48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同意492,075,7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511%;反对734,0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48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026,74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6657%;反对734,0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334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6、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同意492,076,5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512%;反对733,2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48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标的公司2018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相关补偿义务人对公司进行业绩补偿的议案》

  同意309,362,03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635%;反对733,2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36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关联股东徐正军、王金根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027,54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6715%;反对733,2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328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补偿义务人对公司进行业绩补偿后续事项的议案》

  同意309,362,03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635%;反对733,2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36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关联股东徐正军、王金根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9、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同意492,075,7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511%;反对734,0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48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026,74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6657%;反对734,0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334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492,076,5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512%;反对733,2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48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项议案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2018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同意492,076,5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512%;反对733,2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48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027,54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6715%;反对733,2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328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12、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附: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同意492,076,5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512%;反对733,2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48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027,54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6715%;反对733,2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328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492,076,5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512%;反对733,2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48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027,54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6715%;反对733,2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328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景忠、潘希律师列席本次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大会对议案的表决程序合法,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关于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出具的《关于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05月14日

  证券代码:002530                       公告编号:2019-026

  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解除一致行动人关系的公告

  ■

  一、概述

  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9年5月14日收到公司副董事长、持股5%以上股东徐正军先生以及持股5%以上股东王金根先生的通知,上述股东为了便于各自更清晰地独立表达作为股东的真实意愿,经友好协商,双方于2019年5月14日签署了《一致行动关系解除协议》,解除双方的一致行动人关系。

  截至本公告日,徐正军先生、王金根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徐正军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128,202,97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33%;王金根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54,511,49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94%。

  二、一致行动的相关情况

  2016年,公司实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项目时,徐正军与王金根为连襟关系,参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及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徐正军、王金根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三、一致行动人关系解除的相关情况

  徐正军先生、王金根先生为了便于各自更清晰地独立表达作为股东的真实意愿,经过友好协商,于2019年5月14日签署了《一致行动关系解除协议》,同意自双方签字之日起解除原一致行动人关系,一致行动人关系解除后,双方在公司决策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在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提案权、提名权等)方面不再保持一致行动关系;双方将各自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依照自己的意愿独立发表意见和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

  四、其他事项

  1、本次一致行动人关系解除后,徐正军先生和王金根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情况未发生变化。

  2、徐正军先生、王金根先生均为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为董事长、总经理朱文明先生。本次徐正军先生、王金根先生解除一致行动人关系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本次一致行动人关系解除不违反《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反各自所作承诺的情形。

  4、本次一致行动关系解除不会引起公司管理层的变动,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

  五、备查文件

  1、《一致行动关系解除协议》;

  2、《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14日

  证券代码:002530                       公告编号:2019-027

  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减资公告

  ■

  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9年4月20日、2019 年5月1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相关股东业绩补偿股份等相关事项,同意公司以人民币1.00元的价格回购并注销补偿义务人所持有的公司 5,988,789股股份。本事项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由78,518.6964万元变更为 77,919.8175万元。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及减资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各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联系人:房莉莉                    联系电话:051583282838

  地址: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经济开发区南翔西路333号  邮政编码:224100

  特此公告。

  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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