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87 证券简称:中鼎股份 公告编号:2019-051
转债代码:127011 转债简称:中鼎转2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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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8年4月1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币种下同)的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和不超过10亿元的自有资金投资稳健型、低风险、流动性高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公司于2019年3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1亿元(人民币,币种下同)的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419号)核准,公司于2016年4月19日向7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99,202,025股,每股发行价为19.75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59,239,993.75元(以下非特别说明币种都系人民币),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42,464,799.88元后,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1,916,775,193.87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6年4月19日到位。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会验字[2016]2806号《验资报告》验证。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803号)核准,2019年3月中鼎股份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面值总额1,200,000,000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期限6年。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1,2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包括承销及保荐机构费、律师费、会计师费、资信评级费、登记费等)12,865,0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187,135,000.00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3月14日全部到账,并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会验字[2019]2280号《验资报告》。
二、理财产品基本情况
1、产品要素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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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要素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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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购买金额:1.0亿元
3、资金来源:募集资金
4、关联关系:公司与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仅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风险可控。在投资产品存续期间,公司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跟踪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安全。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实施所需资金不受影响、保证募集资金安全和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的前提下进行的,购买的理财产品期限短、风险较小,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在保本的前提下,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形
截止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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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到公告日,公司合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0亿元进行现金管理
六、备查文件
1、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聚益19106号收益凭证认购协议书
2、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聚益19106号收益凭证产品说明书
3、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聚益19106号收益凭证产品风险揭示书
4、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聚益19107号收益凭证认购协议书
5、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聚益19107号收益凭证产品说明书
6、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聚益19107号收益凭证产品风险揭示书
特此公告。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5月15日
证券代码:000887 证券简称:中鼎股份 公告编号:2019-052
转债代码:127011 转债简称:中鼎转2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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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事项的参与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文件精神,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5月14日(星期二)下午3: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5月13日—5月14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14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13日下午3:00至2019年5月14日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安徽省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中鼎股份研发大楼董事会会议室
3、会议召集:公司董事会
4、会议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夏鼎湖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3人,代表股份626,607,24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1.326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0人,代表股份587,455,42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8.119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3人,代表股份39,151,81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2070%。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2人,代表股份56,680,66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642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17,528,85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435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3人,代表股份39,151,81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2070%。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1.00 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626,603,24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4%;反对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弃权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6,676,6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9%;反对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6%;弃权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5%。
议案2.00 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626,603,24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4%;反对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弃权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6,676,6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9%;反对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6%;弃权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5%。
议案3.00 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626,603,24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4%;反对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弃权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6,676,6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9%;反对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6%;弃权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5%。
议案4.00 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26,521,64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63%;反对85,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6,595,0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490%;反对85,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51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5.00 2018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626,603,24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4%;反对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弃权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6,676,6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9%;反对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6%;弃权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5%。
议案6.00 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626,603,24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4%;反对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弃权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6,676,6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9%;反对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6%;弃权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5%。
议案7.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26,600,84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0%;反对3,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5%;弃权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6,674,2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87%;反对3,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8%;弃权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5%。
议案8.00 关于确认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以及预计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6,676,66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9%;反对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6%;弃权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6,676,6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9%;反对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6%;弃权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5%。
议案9.00 关于申请2019年度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26,598,64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6%;反对8,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3%;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6,672,0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48%;反对8,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3%;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9%。
议案10.00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26,603,24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4%;反对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弃权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6,676,6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9%;反对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6%;弃权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5%。
议案11.00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18年度)
总表决情况:
同意626,603,24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4%;反对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弃权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6,676,6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9%;反对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6%;弃权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5%。
议案12.00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20,301,9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9937%;反对6,305,3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6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0,375,36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8.8757%;反对6,305,3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124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13.00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26,603,24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4%;反对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弃权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6,676,6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9%;反对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6%;弃权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5%。
议案14.00 关于为中鼎(香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26,602,24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2%;反对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6,675,6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2%;反对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15.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21,243,2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1440%;反对5,363,5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8560%;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1,316,66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5365%;反对5,363,5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627%;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9%。
议案16.00 关于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26,606,34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9%;反对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6,679,7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4%;反对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上述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束晓俊 苏宇
3、结论性意见:见证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提案和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5月15日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
关于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承义证字[2019]第91号
致: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接受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束晓俊、苏宇律师(以下简称“本律师”)就公司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和召集、召开的程序
经核查,本次股东大会是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召集,会议通知已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二十日前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本次股东大会已按公告的要求如期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人员的资格
经核查,出席会议的公司股东及股东代表33人,代表股份626,607,241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1.3267%,均为截止至2019年5月7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10人,代表股份587,455,427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8.119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3人,代表股份39,151,814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2070%。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本律师也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
经核查,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为《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18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确认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以及预计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申请2019年度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18年度)》、《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为中鼎(香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及《关于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届监事会提出,上述提案与会议通知一并进行了公告。本次股东大会没有临时提案。
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人资格及提案提出的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经核查,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表决程序,采取现场书面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就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进行了表决。关联股东安徽中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关于确认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以及预计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回避表决。两名股东代表、一名监事和本律师对现场会议的表决票进行了清点和统计,并当场宣布了表决结果。网络投票结果由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为:
1、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26,603,24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4%;反对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弃权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56,676,6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9%;反对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6%;弃权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5%。
2、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626,603,24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4%;反对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弃权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56,676,6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9%;反对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6%;弃权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5%。
3、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626,603,24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4%;反对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弃权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56,676,6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9%;反对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6%;弃权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5%。
4、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26,521,64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63%;反对85,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6,595,0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490%;反对85,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51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5、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同意626,603,24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4%;反对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弃权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56,676,6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9%;反对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6%;弃权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5%。
6、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同意626,603,24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4%;反对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弃权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56,676,6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9%;反对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6%;弃权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5%。
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26,600,84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0%;反对3,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5%;弃权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6,674,2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87%;反对3,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8%;弃权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5%。
8、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以及预计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6,676,66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9%;反对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6%;弃权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6,676,6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9%;反对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6%;弃权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5%。
9、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2019年度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26,598,64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6%;反对8,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3%;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6,672,0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48%;反对8,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3%;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9%。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26,603,24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4%;反对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弃权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6,676,6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9%;反对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6%;弃权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5%。
11、审议通过了《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18年度)》
总表决情况:
同意626,603,24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4%;反对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弃权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6,676,6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9%;反对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6%;弃权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5%。
12、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20,301,9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9937%;反对6,305,3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6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0,375,36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8.8757%;反对6,305,3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124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3、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26,603,24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4%;反对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弃权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6,676,6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9%;反对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6%;弃权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5%。
14、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中鼎(香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26,602,24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2%;反对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6,675,6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2%;反对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5、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21,243,2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1440%;反对5,363,5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8560%;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1,316,66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5365%;反对5,363,5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627%;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9%。
16、审议通过了《关于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26,606,34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9%;反对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6,679,7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4%;反对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经核查,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与本次股东大会决议一致。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均获有效表决权通过。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和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提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鲍金桥
经办律师:束晓俊
苏宇
二〇一九年五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