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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美吉姆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于2019年5月13日收到霍晓馨女士、刘俊君先生、刘祎先生、王琰女士、王沈北女士(以下简称“增持义务人”)及天津迈格理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津迈格理”)发来的《关于增持计划进展的告知函》,根据公司与增持义务人签署的《收购协议》,增持义务人自取得第二期交易价款之日起12个月内(该等期限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包括但不限于法律法规规定的限制买卖期间、公司停牌期间等,则相应截止日期顺延),将不低于交易价款(税后)总额的30%(以下简称“股票增持价款”)用于通过协议转让、大宗交易、二级市场等方式增持三垒股份(公司 证券简称现已更名“美吉姆”,下同)股票。增持义务人增持该等股票总数量视成交时的市场价格而定,但该等股票总数量不应超过增持义务人全部股票增持完成时三垒股份总股本的18%,且增持义务人应支出的股票增持价款以增持义务人已增持完成三垒股份总股本的18%时已支出的金额为准。增持义务人将于2019年3月31日前完成前述股票增持价款的40%,并于前述规定时间内完成前述股票增持价款的100%。公司定于2019年4月17日披露2018年年度报告并定于2019年4月29日披露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定期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属于增持义务人限制买卖期间,因此增持期限相应顺延至2019年5月13日。
截至2019年5月13日,增持义务人及天津迈格理合计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数量为18,735,86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3901%,股票增持价款40%部分的增持计划已增持完毕。根据公司与增持义务人签署的《收购协议》及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增持义务人计划继续增持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计划具体情况
截至2019年5月13日,增持义务人及天津迈格理合计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数量为18,735,86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3901%,增持金额:383,209,223.86元,增持均价:20.45元/股,股票增持价款40%部分的增持计划已增持完毕,具体情况如下:
1. 增持主体:
霍晓馨女士、刘俊君先生、刘祎先生、王琰女士、王沈北女士、天津迈格理。
天津迈格理为依据中国法律设立的有限合伙企业,其出资结构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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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已设立控股子公司支付现金购买增持义务人持有的天津美杰姆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杰姆”)100%股权,增持义务人在天津迈格理的出资比例与其在美杰姆的持股比例相同,即天津迈格理的合伙人霍晓馨女士、刘俊君先生、刘祎先生、王琰女士、王沈北女士,分别持有美杰姆34.0000%、31.8625%、20.1875%、8.0000%、5.9500%股权。
2. 增持实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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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若出现总数和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3. 增持完成前后股份比例变动
截至2019年5月13日,增持义务人及天津迈格理合计增持公司股票18,735,86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3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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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若出现总数和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其他说明
1. 本次增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
2. 增持义务人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3. 在本计划公告当日至增持义务人完成本次增持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等其他导致股本变动事项,增持义务人将对所增持的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使得本次增持完成后增持义务人的持股数量符合前述增持标准。
4. 公司将持续关注增持义务人本次增持的有关情况,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增持义务人及天津迈格理出具的《关于增持计划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大连美吉姆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