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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5月15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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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520          证券简称:司太立        公告编号:临2019-038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8年11月1日、2018年11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议案》,计划以公司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含),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股份。2019年4月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份回购方案的议案》,同意对公司股份回购方案部分内容进行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1月2日、2018年11月15日及2019年4月10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回购方案主要内容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和用途

  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员工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回购完成后36个月内实施股权激励,回购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

  (二)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三)拟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28.75元/股(含)。若公司在回购期间内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四)拟回购股份的数量和金额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含)。以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5,000万元,回购价格人民币28.75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173.91万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1.45%;按回购金额下限2,500万元,回购价格人民币28.75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86.96万股,约占上市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0.72%。

  (五)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自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19年2月25日,公司实施了首次股份回购,并于2019年2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10)。

  (二)截至2019年5月13日,本次股份回购期限届满,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254,03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12%,回购最高价格28.74元/股,回购最低价格26.17元/股,回购均价28.06元/股,合计使用资金总额7,127,066.20元(不含佣金、过户费等交易费用)。

  (三)回购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回购方案存在差异。本次回购合计使用资金总额7,127,066.20元(不含佣金、过户费等交易费用),与回购方案中计划回购下限相差17,872,933.80元,达到计划回购金额下限的28.51%,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如下:

  1、公司分别于2019年3月26日及2019年4月26日披露了《2018年度业绩快报公告》及《2018年年度报告》、《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规定,上市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不得回购股份;

  2、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后,公司根据资金情况及股价走势等对股份回购实施进行了安排,期间A股市场自2019年2月以来行情反转,公司股价跟随大盘逐步进入估值修复通道。自2019年4月1日起,公司股价始终高于股份回购方案中规定的回购价格上限28.75元/股,公司等待时机继续回购股份,但直至回购期满均未能再次实施回购。

  (四)本次股份回购未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造成公司控制权的变化,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18年11月2日,公司首次披露了回购股份事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93)。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起至本公告发布前一日,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四、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

  五、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员工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回购完成后36个月内实施股权激励,回购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本次回购的股份暂存放于公司回购股份专用账户,在回购股份过户之前,回购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权利。

  公司将按照披露的方案和相关规定使用已回购股份,并及时履行决策程序和 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五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03520        证券简称:司太立    公告编号:临2019-039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进展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及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朗生投资(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生投资”)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2,1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8%。

  ●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公司于2019年2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09)。朗生投资于2019年5月14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票2,4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上述股份全部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该部分股份已于2017年3月9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原因披露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其他原因:大宗交易减持数量过半

  ■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朗生投资不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其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与持续经营。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本次减持符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1、本次减持期间为2019年3月14日至2019年9月10日;

  2、朗生投资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及公司股价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是 √否

  (三)其他风险:无

  特此公告。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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