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根据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下达2019年市“中国制造2025”产业发展资金技术改造专题项目计划的通知》(穗工信函[2019]995号),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获得广州市“中国制造2025”产业发展资金技术改造专题项目资金安排人民币肆佰肆拾万元整(4,400,000元),专项用于“集泰股份硅酮密封胶扩产增效全自动技术改造项目”。公司尚未实际收到本次政府补助资金,将按照上述通知批文要求申请政府拨款。在收到通知批文时,公司已将本次政府补助全部确认为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并计入递延收益。该政府补助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但不具有可持续性。
二、补助的类型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补助类型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公司将本次政府补助全部确认为与资产相关的补助。
2、补助的确认和计量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等有关规定,公司收到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时,按照规定计入递延收益,并根据资产的使用年限,将递延收益平均分摊计入当期损益。
3、补助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收到的政府补助,公司将按对应资产使用年限在项目建设完毕且资产达到可使用状态后进行摊销,预计将会增加2019年度利润总额人民币44万元。最终的会计处理仍须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三、风险提示和其他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实际收到本次政府补助资金,未收到的政府补助资金到账时间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在实际收到款项时及时披露进展情况。
本次政府补助的具体的会计处理需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下达2019年市“中国制造2015”产业发展资金技术改造专题项目计划的通知(穗工信函[2019]995号)
特此公告。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