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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5月15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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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651            证券简称:金陵体育            公告编号:2019-039

  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5月14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5月13日至2019年5月14日。

  其中,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1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13日下午15:00-2019年5月14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召开地点:江苏省张家港市南丰镇兴园路88号,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4.股权登记日:2019年5月9日(星期四)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春荣先生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9人,代表公司表决权股

  份47382300股,占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5646%。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8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47372300股,占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5514%。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聘请的国浩(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0000股,占本次会议股权登

  记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2%。

  4.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6人,代表股份608800股,占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039%。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审议,本次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7382300股,占出席会议全体股东所代表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全体股东所代表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投票情况为:同意608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18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7382300股,占出席会议全体股东所代表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全体股东所代表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投票情况为:同意608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7382300股,占出席会议全体股东所代表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全体股东所代表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投票情况为:同意608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4.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7382300股,占出席会议全体股东所代表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全体股东所代表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投票情况为:同意608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5.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7382300股,占出席会议全体股东所代表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全体股东所代表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投票情况为:同意608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6.审议通过《关于审议〈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专项审核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7382300股,占出席会议全体股东所代表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全体股东所代表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投票情况为:同意608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暨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808200股,占出席会议全体非关联股东所代表股份总数的100.0000%,(李剑峰、李剑刚、施永华、赵育龙回避了表决。)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全体股东所代表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份总数的0.0000%。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投票情况为:同意364300股,占出席会议的非关联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施永华、赵育龙回避了表决。)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8.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7382300股,占出席会议全体股东所代表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全体股东所代表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投票情况为:同意608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9.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18年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7382300股,占出席会议全体股东所代表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全体股东所代表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投票情况为:同意608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0.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7382300股,占出席会议全体股东所代表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全体股东所代表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投票情况为:同意608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1.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7382300股,占出席会议全体股东所代表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全体股东所代表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投票情况为:同意608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李辰、刘瑞广律师出席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及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国浩(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14日

  证券代码:300651           证券简称:金陵体育            公告编号:2019-040

  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12日召开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3月13日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告编号:2019-013)。

  近日该公司完成了工商登记并取得张家港市行政审批局颁发的《营业执照》,登记的相关信息如下: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82MA1YCQRU3N

  2、名称:张家港金陵教育产业有限公司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住所:张家港市南丰镇兴园路东侧

  5、法定代表人:陈惠华

  6、注册资本:2000万元整

  7、成立日期:2019年05月13日

  8、营业期限:2019年05月13日至******

  9、经营范围:教育设备、教学用模型及教具、教学专用仪器、实验用玻璃仪器、文教办公用品、玩具、健身器材、体育器材及配件、人造草坪、体育场馆设施、塑胶制品、舞台及场地用灯、专业音响设备、舞台机械、机电设备及零部件、测量仪器、木质家具、金属家具、木地板、电子显示屏、电子器件、显示器件、家用电器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和安装;通信设备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货物和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或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备查文件

  1、张家港金陵教育产业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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