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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5月15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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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002110             证券简称:三钢闽光            公告编号:2019-036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等情况

  1.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以下简称分配方案)已获公司2019年4月25日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为:以总股本1,634,384,15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息20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3,268,768,318元;同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5股,转增股本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2,451,576,238股;

  2.自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1.发放年度、发放范围

  本次分配方案发放年度为2018年度,发放范围为公司全体股东。

  2.含税及扣税情况

  本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634,384,15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8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4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2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要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1,634,384,159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2,451,576,238股。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5月21日(星期二),除权除息日为:2019年5月22日(星期三), 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日:2019年5月22日(星期三)。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9年5月2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配、转增股本方法

  1、本次所转增股份将于2019年5月22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转增股份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转增股份总数与本次方案拟定的转增股份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9年5月22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本次所转增的无限售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19年5月22日。

  3、以下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9年5月8日至登记日:2019年5月21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股份变动结构表

  ■

  七、调整相关参数

  1.本次实施转增股份后,按新股本2,451,576,238股摊薄计算,公司2018年度每股净收益为2.65元。

  2.本公司控股股东未承诺最低减持价的情况。

  3.本公司无衍生品种、股权激励等需价格调整的情况。

  八、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福建省三明市工业中路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咨询联系人:胡红林、罗丽红

  咨询电话:0598-8205188

  传真电话:0598-8205013

  九、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3.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5月14日

  证券代码:002110                证券简称:三钢闽光                公告编号:2019-037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19年5月1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过了《关于拟变更公司登记机关、调整公司经营范围、增加董事会成员人数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由7人增加至8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3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巨潮资讯网网站上披露的《关于拟变更公司登记机关、调整公司经营范围、增加董事会成员人数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26)。目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成员人数为7人。

  近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股东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保险)提交的《关于推荐董事人选的函》(以下简称《推荐函》)。(截止2019年4月30日,华夏保险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9,069,000 股,占公司3%以上有表决权股份。根据《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有权向本公司提出议案。)该《推荐函》推荐李先锋先生增补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请公司董事会将上述候选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和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决定提名李先锋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本次新增董事后,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董事会成员中独立董事的人数也未少于三分之一。

  截至本公告日,李先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李先锋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公司董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本次提名的候选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相关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公司根据《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将李先锋先生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5月14日

  附:李先锋先生简历

  李先锋,男,1983年6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李先锋先生2008年7月至2010年1月,任职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主管;2010年1月至2011年4月,任新时代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助理;2011年4月至2014年9月,任新时代信托信托四部业务经理;2014年9月至2015年12月,任新时代信托机构业务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2016年1月至2017年1月,任民信金控中国事业部总经理;2017年3月至2018年11月, 任新时代信托机构业务部总经理;2018年11月至今任华夏久盈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

  李先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李先锋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李先锋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和通报批评,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监事的其他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李先锋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2110                证券简称:三钢闽光                公告编号:2019-038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19年5月1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本次拟修改《公司章程》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鉴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19年4月17日发布了《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决定》(中国证监会公告〔2019〕10号),对《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部分内容进行修改。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年修订)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对现行的《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具体情况如下:

  ■

  公司将按照以上修改内容,对现行《公司章程》进行修改并制作《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本)。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后,《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本)正式生效施行,现行的《公司章程》同时废止。

  此外,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全权负责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本次修改《公司章程》涉及的备案等所有相关手续,并且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有权按照公司登记机关或者其他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提出的审批意见或要求,对本次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的条款进行必要的修改。

  上述《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本)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5月14日

  证券代码:002110                  证券简称:三钢闽光                  公告编号:2019-039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作出了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决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召开时间为2019年5月30日(星期四)下午15:00。

  2.网络投票

  本次股东大会的网络投票时间为: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5月3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5月29日下午15:00至2019年5月30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股份通过现场或网络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5月23日(星期四),截至2019年5月2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七)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三明市梅列区工业中路群工三路公司办公大楼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交本次会议审议和表决的议案如下:

  1.审议《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第1项议案属于普通决议事项,须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同意方为通过。第2项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须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为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的要求,对于上述第1项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该等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5月14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四、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登记方法等事项

  公司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如下:

  (一)登记时间:2019年5月24、27~29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

  (二)登记地点:福建省三明市梅列区工业中路群工三路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三)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即委托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自然人股东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包括非法人的其他经济组织或单位等,下同)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出具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为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的,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办理登记手续时,除须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证券投资业务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股东可以信函(信封上须注明“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信函或传真须在2019年5月29日17:00之前以专人递送、邮寄、快递或传真方式送达公司证券事务部,恕不接受电话登记。

  4.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并与上述办理登记手续所需的文件一并提交给本公司。

  (四)公司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本通知之附件二。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参见本通知之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为半天。

  (二)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三)会务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福建省三明市工业中路群工三路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邮政编码:365000

  联 系 人:胡红林、罗丽红

  联系电话:(0598)8205188

  联系传真:(0598)8205013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决议。

  特此通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格式)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5月14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110。

  2.投票简称:三钢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提案编码”一览表

  ■

  (2)填报表决意见。

  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注意事项:本次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如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除累积投票议案以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5月30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5月2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9年5月3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格式)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即受托人)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特别说明: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画“√”为准。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2.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参加股东大会投票时,如果需要根据委托人(或实际持有人)的委托对同一审议事项表达不同意见的,应进行分拆投票,并应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如实填写所投票数。

  3.对于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出席股东大会的关联股东或其代理人在股东大会会议上应当依法回避表决。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名、盖章):

  (注:如委托人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委托人须加盖公章)

  委托人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证券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110          证券简称:三钢闽光              公告编号:2019-040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19年5月14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黎立璋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2019年5月9日以专人递送、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参加会议董事7人(发出表决票7张),实际参加会议董事7人(收回有效表决票7张)。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经持股3%以上的公司股东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推荐,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和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李先锋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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