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特别提示:
1、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44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57.0923万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4,489,120,772股的0.1241%。
2、本次限制性股票可上市流通日期为2019年5月17日。
2019年5月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二次临时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第一个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议案》,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董事会办理本次解锁事项已经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相关解除限售事宜。
公司经向深交所申请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手续,已取得中登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份变更登记确认书》,现将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项公告如下:
一、 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1、2018年02月1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上海嘉坦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上海信公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2018年02月11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查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同时公司披露了《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3、2018年2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监事会对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以及激励对象获授权益条件的成就情况进行了核实,并发表核查意见。
4、2018年2月27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提案》、《关于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提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提案》。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公司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5、2018年2月2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6、2018年03月0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已回购股票暨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调整完成后,确定以2018年03月01日为授予日,向170名激励对象授予1,642.4581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31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海嘉坦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和调整事项之法律意见书》。上海信公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7、2018年3月19日,公司发布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公告》,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18年03月01日,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2018年03月20日。
8、2018年5月30日,公司发布了《关于部分已回购股票注销完成的公告》,根据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对本次已回购但并未授予的股票共计475,419 股进行注销处理,注销股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1%。
9、2018年10月31日,公司发布了《关于部分已回购股票注销完成的公告》,根据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对本次已回购但并未授予的股票共计417,169 股进行注销处理,注销股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1%。
10、2019年5月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二次临时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第一个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议案》。
二、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一个限售期解除条件成就情况
(1)第一个限售期届满
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时间安排适用不同的限售期,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和36个月,均自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计算。公司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18年03月01日,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2018年03月20日。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本次解锁所涉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已届满。在解除限售期,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回购注销,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2)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成就说明
解除限售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方可解除限售:
■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根据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同意公司董事会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第一个限售期的相关解除限售事宜。
三、 本次可解除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及可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数量
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对象为170人,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人数为144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57.0923万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4,489,120,772股的0.1241%。本次限制性股票可上市流通日期为2019年5月17日。
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一个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及股票数量如下:
单位:股
■
注: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激励对象中的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所持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在职期间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为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剩余75%股份将继续锁定。同时,其买卖股份应遵守深交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 解除限售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表
■
注: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核实为准。
五、 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股本结构表。
特此公告!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五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