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烟台艾迪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2月1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19年1月10日召开的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要求,结合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实际情况,经与保荐机构审慎研究和充分论证,公司董事会依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于2019年5月10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烟台艾迪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进行了修订,主要修订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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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艾迪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与本公告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烟台艾迪精密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