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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5月14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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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198                  证券简称:大唐电信               公告编号:2019-030

  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9年5月13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永嘉北路6号公司201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黄志勤先生主持,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6人,董事李永华因公务未出席;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管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

  议案名称: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

  议案名称: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

  议案名称: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

  议案名称: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与大唐电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申请华夏银行抵押贷款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

  议案名称:关于对公司全资子公司西安大唐实施债务重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7、8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和大唐电信科技产业控股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永律师事务所

  律师:舒建仁、贺竹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及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均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市中永律师事务所关于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5月14日

  

  证券代码:600198            证券简称:大唐电信                 公告编号:2019-031

  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下属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的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仲裁)阶段:再审审查中

  ●公司下属子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申请人

  ●涉案的金额:原起诉金额为100,066,556.56元,重新起诉后合计起诉金额为104,343,604.2元。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鉴于案件尚未审结,公司目前无法判断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北京神州泰岳系统集成有限公司(下称“神州泰岳”)与大唐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下称“大唐微电子”)因存在合同争议,神州泰岳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大唐微电子支付到期合同款及未到期的合同款共计97,578,368元,并支付相应违约金2,488,188.56元,合计100,066,556.56元。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将案件移送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处理。之后,神州泰岳将本案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申请撤诉后又重新提起了诉讼(重新起诉后的诉讼金额合计104,343,604.2元)。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认为,本案因可能涉嫌经济犯罪而应先移送刑事侦查,相关民事责任应当根据刑事问题的认定结果再依法处理,裁定驳回了神州泰岳的起诉。神州泰岳不服一审裁定,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了上诉。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详见公司于2018年7月13日披露的《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诉讼、仲裁公告》(          公告编号:2018-037)和2018年10月9日披露的《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下属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8-051)。

  2019年5月13日,公司收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应诉通知书,神州泰岳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请求撤销二审民事裁定书、指令一审法院进行实体审理,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已受理该申请,正在进行审查。公司后续将按照法院要求提交书面意见及证据材料,并将及时披露该案件的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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