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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5月14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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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0958 股票简称:东方能源 公告编号:2019-037
国家电投集团东方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次重组进展情况

  国家电投集团东方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东方能源)拟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式购买国家电投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资本控股)全体股东持有的资本控股100%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资产)(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重组)。经申请,公司股票(简称:东方能源;代码:000958)自2019年3月25日开市起开始停牌,详见公司2019年3月2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网站披露的《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2019年3月30日,公司在深交所网站披露《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及延期复牌公告》。

  2019年4月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国家电投集团东方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重组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4月9日在深交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同时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19年4月9日上午开市起复牌。

  2019年4月12日,公司收到深交所《关于对国家电投集团东方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19〕第10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深交所要求就相关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4月19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深交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12日在深交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对国家电投集团东方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

  2019年4月19日,公司及中介机构相关各方在对《问询函》所涉事项进行逐项落实后,披露了相关回复并发表相关核查意见,同时对本次《国家电投集团东方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进行了相应的修订和补充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19日披露的《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国家电投集团东方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的回复公告》等相关公告。

  二、本次重组的后续工作安排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仍在组织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审计机构和评估机构等相关中介机构针对标的公司开展尽职调查、审计和评估等各项工作。待上述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同时披露《重组报告书》等相关文件。

  三、风险提示

  公司正在筹划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涉及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待相关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另行召开董事会审议相关事项,编制和公告重组报告书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本次重组尚需经有权监管机构批准后方可正式实施。本次重组能否获得上述批准,以及最终获得批准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国家电投集团东方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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