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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5月14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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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191 证券简称:华资实业 公告编号:2019-007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
《关于对华资实业2018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19 年5 月12 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 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上证公函【2019】0613 号),根据相关要求,现将《问询函》内容披露如下:

  依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以下简称《格式准则第 2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等规则的要求,经对你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为便于投资者理解,请你公司进一步补充披露下述信息。

  一、 关于营业收入

  1.年报显示, 公司一季度至四季度营业收入分别为 99.8 万元、122.12 万元、 295.17 万元、 6023.27 万元。请公司结合公司主营业务经营情况,补充披露:(1)公司四季度营业收入大幅提高的原因;(2)按照制糖、仓储、贸易等业务类型披露各季度收入金额;(3)四季度制糖业务是否使用了本公司的产能,是否为食糖代加工,补充披露现有产线产能、销量、产能利用率等;(4)制糖业务的前五大客户明细和交易金额,是否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和控股股东存在潜在关联关系和其他利益安排;(5)贸易业务的业务模式、主要产品和明细,前五大客户明细和关联关系等;(6)四季度营业收入是否能够确认为主营业务收入,相关收入确认政策;(7)请结合货物流、 资金流转及相关风险承担情况,分具体业务板块说明收入确认依据及合规性。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二、关于客户和供应商集中度

  2.年报显示,公司前五名客户销售额 6384.95 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的 97.62%。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 5768.58 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的 99.56%。请公司补充披露:(1)逐一列示前五大客户的销售额和所占比例,是否存在对特定客户的重大依赖;(2)逐一列示前五大客户的销售额和所占比例,是否存在对特定供应商的重大依赖。

  三、关于在建工程和固定资产

  3.年报显示, 公司在建工程期初为 5916 万元,期末为0。 请公司说明:(1) 在建工程变动幅度较大的原因;(2)相关变动是否履行了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4.年报显示,2018 年上半年公司未进行原糖加工和糖贸易销售,下半年公司与其他糖企合作加工和贸易形式,实现糖业务收入5960.69 万元。 请公司补充披露:(1)公司涉及糖的生产加工的固定资产是否全年停工;(2)下半年与其他糖企合作加工是否利用了本公司固定资产和产能;(3)本期未计提固定资产减值是否审慎。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四、关于应收账款

  5.年报显示,本期公司应收账款为 722.46 万元。其中客户一应收账款 607 万元计提30.19%的坏账准备,共计 183.25 万元;客户二应收账款 447.53 万元计提100%坏账准备,共计 447.53 万元。请公司补充披露:(1)客户一和客户二是否为公司前五大客户;(2)就客户一和客户二的应收账款回收是否采取了有效的催收措施,以及后续催收计划;(3)客户一和客户二是否为公司关联方;(4)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关于应收账款的数据填列存在遗漏,请予以更正。

  五、关于预付账款

  6.年报显示,公司预付账款期初为25.39 万元,期末为 6182 万元。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项总额为 6159.89万元,占比为 99.64%。请公司补充披露:(1)预付账款大幅度增长的具体原因及预付账款的具体用途;(2)逐一列示前五名对象的预付金额和占比;(3)说明前五名预付对象是否为公司关联方。

  六、关于其他应收款

  7.年报显示,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中,客户一的其他应收款为 7518.36 万元,按照 100%比例计提坏账准备。请公司补充披露:(1)客户一的其他应收款产生原因及预计无法收回的原因;(2)客户一是否为公司的关联方; (3)公司是否已采取有效措施对客户一的应收账款进行催收及后续催收计划。

  七、 关于其他流动资产

  8.年报显示,期末其他流动资产中新时代信托〈恒新 63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期末余额 1.2 亿元。 系公司 2017 年 1 月 20 日购入的新时代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信托产品, 期限一年,后延期两次,到期日为 2019 年 7 月 20 日。请公司补充披露:(1) 新时代信托〈恒新 63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底层资产, 公司认购资金的具体流向;(2)该信托计划两次展期的具体原因,是否存在无法回收风险;(3)是否存在关联方利用信托计划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八、关于商誉

  9.年报显示,公司商誉本期余额为 593 万元,本期未计提商誉减值。公司就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均填列不适用。请公司补充披露:(1)本期公司是否进行了商誉减值测试;(2)说明上述项目均填列不适用的具体原因。 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针对前述问题,公司依据《格式准则第 2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等规定要求,认为不适用或因特殊原因确实不便披露的,应当说明无法披露的原因,并于2019 年5月20 日之前, 披露对本问询函的回复, 同时按要求对定期报告作相应修订和披露。

  公司将尽快组织相关人员就《问询函》 进行回复并披露。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报刊及网站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

  特此公告。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五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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