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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5月11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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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45               证券简称:东方铁塔               公告编号:2019-032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方铁塔”)董事会已于2019年5月7日以口头通知、电话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19年5月10日上午10时在胶州市广州北路318号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的方式召开会议。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韩方如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一、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及提名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同意提名以下人员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为:韩方如、邱锡柱、杜勇、敖巍巍、何良军、许娅南。独立董事候选人为:权锡鉴、张世兴、陈书全。(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本议案须提请公司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予以审议,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换届选举方式采取累积投票制。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公司声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的议案涉及股东大会职权的,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因此公司董事会提议于2019年5月28日下午14:00召开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开会通知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5月11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相关公告。

  二、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相关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5月10日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1、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韩方如女士:女,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4年出生,汉族,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第十届、第十一届山东省政协委员、第十二届山东省人大代表、青岛市工商联副主席、胶州市慈善总会副会长;历任公司会计、财务负责人、常务副总,现任本公司董事长、青岛东方铁塔工程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青岛海仁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四川省汇元达钾肥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韩方如女士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87,750,000股,与实际控制人韩汇如先生系姐弟关系;与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韩真如女士(持股87,750,000股)系姐妹关系,韩真如女士与本届另一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邱锡柱先生系夫妻关系。除前述关联关系以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邱锡柱先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4年出生,汉族,大专学历;历任公司销售科业务员、销售科科长、总经理助理,现任本公司副董事长、泰州永邦重工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邱锡柱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韩真如女士系夫妻关系(韩真如女士与董事韩方如女士及与实际控制人韩汇如先生系姐妹、姐弟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杜勇先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住权,1972年出生,汉族,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原四川省南部县氮肥厂财务科科长、陕西省宝鸡川龙化工有限公司财务处处长、宁夏丰友化工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四川开元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四川汇力农资连锁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老挝开元矿业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四川开元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四川开元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现任四川开元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四川省汇元达钾肥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杜勇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603,099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敖巍巍先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3年出生,汉族,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江南造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工程师、项目总工、商务经理、项目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苏州东方铁塔有限公司总经理、江苏汇景薄膜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敖巍巍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许娅南先生:女,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2年出生,汉族,硕士学位,经济师;历任公司北京业务部主任、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

  许娅南女士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何良军先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3年出生,汉族,硕士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公司华东业务部主管、市场部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兼董事会秘书、青岛海仁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京能(迁西)发电有限公司董事、南京世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苏州世利特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四川省汇元达钾肥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何良军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收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独立董事候选人

  权锡鉴先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1年出生,汉族,博士研究生学历;现为中国海洋大学管理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山东省管理学会会长。曾任青岛碱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以及本公司第四届、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权锡鉴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张世兴先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1年出生,汉族,博士研究生学历;现为中国海洋大学MPAcc(会计硕士教育中心)中心副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山东省会计学会理事、青岛市国资委招标评审专家、青岛市财贸专家咨询团成员。曾任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以及本公司第四届、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担任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张世兴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陈书全先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0年出生,汉族,博士研究生学历;现为中国海洋大学国际事务与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青岛市法治青岛建设研究会常务理事、青岛市税务学会理事、青岛市法治智库专家委员、青岛市政府制定价格听证会专家,并担任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陈书全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收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均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证券代码:002545                证券简称:东方铁塔                公告编号:2019-033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5月10日上午在胶州市广州北路318号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5月7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有效。

  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及提名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经监事投票表决: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将进行换届选举。经审议,本届监事会认为被提名人具备《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关于监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同意提名黄伟先生、王艳磊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本议案须提请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予以审议,股东大会实行累积投票制选举的方式,当选的监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为三年,自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

  公司声明: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继续履行监事义务和职责。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年5月10日

  附件:监事候选人简历

  黄伟先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8年出生,汉族,本科学历;历任公司技术科技术员、技术科副科长、设计所负责人,现任公司技术部部长。

  黄伟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王艳磊女士:女,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0年出生,汉族,本科学历;历任公司财务科科员、财务科副科长,现任公司财务部副部长。

  王艳磊女士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上述两位监事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收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545               证券简称:东方铁塔               公告编号:2019-034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方铁塔”)监事会将进行换届选举。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公司于2019年5月10日在胶州市广州北路318号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2019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就职工代表监事选举事项进行了表决,大会应到职工代表22人,实到职工代表22人。

  经与会职工代表讨论审议,一致通过了下述决议:选举陶波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个人简历详见附件),并将与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与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符合《公司法》有关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公司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5月10日

  附件: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陶波先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1年出生,汉族,本科学历。自2005年起先后任职于公司法律事务部、证券部,2011年至今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证券部副部长。

  陶波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收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545              证券简称:东方铁塔               公告编号:2019-035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9年5月10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28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5月27日至2019年5月28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交易日2019年5月2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27日15:00至2019年5月28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表决票数,应当与现场投票的表决票数以及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的表决票数一起计入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权总数。

  6、股权登记日:2019年5月22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9年5月22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也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青岛胶州市广州北路318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此议案实行累积投票制)

  1.1、《关于选举韩方如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2、《关于选举邱锡柱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3、《关于选举杜勇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4、《关于选举敖巍巍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5、《关于选举许娅南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6、《关于选举何良军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2、《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此议案实行累积投票制)

  2.1、《关于选举权锡鉴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2、《关于选举张世兴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3、《关于选举陈书全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此议案实行累积投票制)

  3.1、《关于选举黄伟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3.2、《关于选举王艳磊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上述议案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19年5月1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上述议案中议案1、议案2、议案3均为累计投票制议案,需要逐项表决。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实行分开投票。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三、议案编码

  ■

  四、现场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法人股东出席会议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股东账户卡、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及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在2019年5月24日16:00前送达或传真至本公司证券部),不接受电话登记。传真登记的,请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

  2、登记时间:2019年5月24日 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

  3、登记地点:青岛胶州市广州北路318号公司办公楼三楼证券部。

  4、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陶波、纪晓菲

  联系电话:0532-88056092

  传    真:0532-82292646

  电子邮箱:stock@qddftt.cn

  联系地址:青岛胶州市广州北路318号证券部

  邮    编:266300

  现场会议费用: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股东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七、相关附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5月10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2545”,投票简称为“东方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本次股东大会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时,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2: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议案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将票数平均分配给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上述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将票数平均分配给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上述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 选举股东代表监事(如提案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将票数平均分配给2位监事候选人,也可以在上述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如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5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5月2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9年5月28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致: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

  (说明:1、采用累积投票议案,请在表决意见的相应栏中填写票数。2、非累积投票议案,请在对议案投票选择时打“√”,“同意”、“反对”、“弃权”都不打 “√”视为弃权,“同意”、“反对”、“弃权”同时在两个选择中打“√”视为废票处理。2、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需加盖法人单位公章。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本附件格式自制均有效。)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委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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