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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5月11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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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678 证券简称:四川金顶 编号:临2019—012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2018年年度报告
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5月10日收到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下发的《关于对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上证公函【2019】0628号)(以下简称《问询函》),《问询函》全文如下:

  依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以下简称《格式准则第2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等规则的要求,经对你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为便于投资者理解,请公司从行业、经营与业绩、财务数据等方面进一步补充披露下述信息。

  一、关于经营业绩和行业情况

  1.年报显示,公司的贸易业务主要销售电解铜及铜杆,该产品主要用于下游新能源动力电池负极材料铜箔的生产,贸易业务营业收入1.67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502%,但该项业务毛利仅为1.07%,请说明本期贸易业务收入大幅增加的合理性,披露前五大客户销售和集中度情况,结合该业务同行业公司情况说明毛利率水平合理性,公司以总额法确认收入的依据,是否符合会计准则规定,并结合期后销售退回的情况,说明收入确认谨慎性。

  2.年报显示,公司建材行业收入达2.5亿元,比上年同期上涨61.97%,请结合建材产品的单价、销量变化情况,说明收入增长合理性。

  3.年报显示,本期每季度之间主营业务收入、净利润、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均波动较大,请结合商业模式、行业境况说明波动的原因及合理性。公司2018年全年经营活动现金流量较上年有大幅度增加,请结合行业和经营情况说明合理性。

  二、关于财务指标变动的合理性

  4.年报显示,自2013年石灰石矿山800万吨/年技改项目启动以来,建设进度长期低于预期,目前建设进度为11.72%,账面减值比例为1.3%。20万吨碳酸钙系列产品项目也处于搁浅状态,目前建设进度为1%,账面减值比例为7.4%。请结合在建工程项目历史进度变化情况,说明对在建工程的减值准备是否计提充分,可回收金额的确定过程和依据,说明公司将资金长期沉淀于建设进度缓慢的工程资产的合理性,公司未来对于相关项目推进的经营规划和方案措施。

  5.本期应收票据余额6997.64万元,比上年增加137.51%,请详细列明应收票据的账龄分析,说明长期未收回的原因,是否需调整至应收账款科目并计提坏账准备。

  6.本期预付账款余额701万元,比上年增加83.28%,请说明预付账款所涉及的业务和产品、款项具体内容,预付款大幅增加的合理性,并说明大额预付对象广州中色物联网有限公司是否属于关联方。

  7.本期存货余额为235.6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59.72%,存货周转天数降低为5天,请说明存货大幅下降的原因,原材料大幅下滑的原因,存货周转天数远低于同行业的原因,公司未来产品和业务的布局计划,未来相关业务经营是否持续稳定。

  8.公司资产负债率高达85.42%,公司货币资金远小于一年内到期的有息负债,公司存在较大的偿债压力和流动性风险,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比例达100%,请说明公司大额举债的原因,分析公司短期和长期的偿债能力,并列明具体解决和应对措施,说明是否存在控股股东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关于特定交易的会计处理

  9.年报显示,公司对珠海恒金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的投资列报为可供出售权益工具,公司认缴出资4900万元,占出资比例的24.62%,享有13%的固定收益。请结合该投资基金的设立目的、协议安排,以及公司在该基金中的利益分配、权利义务情况,说明公司在该基金中的权益份额占比,该项投资是否存在结构性安排,公司将其作为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核算的合理性和依据,是否符合会计准则规定。

  10.年报显示,2017年9月29日,公司与控股股东深圳朴素至纯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签订借款合同,由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不超过3亿元的借款,借款利率1%,期限为2年。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借款余额7,788万元,应付利息134.32万元。请公司说明借款利率的设定是否公允,借款利率显失公允的部分是否属于股东的资本性投入,是否按照权益性交易处理,请说明公司会计处理是否符合准则要求。

  请年审会计师就以上问题予以核实并发表意见。

  对于前述问题,公司依据《格式准则第2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等规定要求,认为不适用或因特殊原因确实不便说明披露的,应当详细披露无法披露的原因。

  请你公司收函后立即披露本问询函,并于2019年5月20日之前,回复上述事项并予以披露,同时对定期报告作相应修订。

  公司收到上述《问询函》后,正积极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就上述问询进行核实,并准备相关回复材料。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本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证券时报》的相关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 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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