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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5月11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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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52    证券简称:广济药业  公告编号:2019-034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10日(星期五)下午13:00;

  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5月9日-2019年5月10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10日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5月9日15:00—2019年5月10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湖北省武穴市公司行政楼五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安靖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3人,代表股份54,193,08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21.7896%(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股份总数为 251,705,513 股,其中公司已回购的股份数量为2,995,100股,该等已回购的股份不享有表决权,因此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248,710,413股)。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41,725,501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16.776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0人,代表股份12,467,579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5.0129%。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2人,代表股份12,482,279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5.018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14,70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005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0人,代表股份12,467,579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5.0129%。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1)公司在位董事7人,出席会议6人,董事童卫宁先生因公务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位监事3人,出席会议3人;

  (3)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审议和表决(计算表决比例时,均保留百分比小数点后四位,并采用四舍五入方式计算):

  (一)审议《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54,150,9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23%;反对37,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85%;弃权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440,17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627%;反对37,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972%;弃权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01%。

  表决结果: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以普通决议方式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3月16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54,150,9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23%;反对40,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40%;弃权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440,17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627%;反对4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213%;弃权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60%。

  表决结果: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以普通决议方式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3月16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2018年度报告》及《2018年度报告摘要》

  同意54,113,2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527%;反对74,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380%;弃权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402,47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607%;反对74,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993%;弃权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01%。

  表决结果: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以普通决议方式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3月16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2018年年度报告》及《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    公告编号:2019-016。

  (四)审议《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54,113,2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527%;反对74,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380%;弃权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402,47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607%;反对74,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993%;弃权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01%。

  表决结果: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以普通决议方式获得通过。

  (五)审议《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同意54,108,9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448%;反对79,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460%;弃权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398,17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262%;反对79,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337%;弃权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01%。

  表决结果: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以普通决议方式获得通过。

  (六)审议《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54,150,9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23%;反对37,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85%;弃权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440,17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627%;反对37,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972%;弃权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01%。

  表决结果: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以普通决议方式获得通过。

  (七)审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同意54,150,9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23%;反对37,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85%;弃权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440,17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627%;反对37,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972%;弃权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01%。

  表决结果: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以普通决议方式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3月16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的公告》(公告编号    公告编号:2019-018)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

  2、律师姓名:胡云,刘新欢

  3、结论意见:公司本次大会的召集和召开、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本次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关于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五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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