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74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9年05月11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076     证券简称:康欣新材       公告编号:2019-026

  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9年5月10日,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在召集和表决程序上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各到会董事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延期履行增持计划的议案》

  2018 年6月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3),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洁家族,基于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及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计划自2018年6月6日起的未来6个月内拟增持金额不低于2000万元,合计拟增持股份比例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0.3%,拟增持的股份价格不高于8.6元/股。实际控制人李洁家族于2018年6月8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307,3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3%,增持均价6.53 元/股。

  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洁家族为避开定期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及重大事项信息披露敏感期等因素影响导致能够实施增持计划的有效时间缩短。同时由于国内金融市场环境变化、融资的不确定性因素增多等原因,导致本次增持计划未在约定时间内完成。基于对于公司未来前景的信心,实际控制人李洁家族审慎考虑,拟将增持计划期限延长,自2018年12月6日起,12个月之内完成(详见公司2018-069号《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延期履行增持计划的公告》、2018-077号《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的补充公告》)。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实际控制人李洁家族对增持公司股份计划进行延期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该议案实际控制人家族中的董事会成员郭志先、李洁、周晓璐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上述议案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会议的时间、地点、议程和议题等具体事宜,公司将另行发出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5 月10日

  证券代码:600076     证券简称:康欣新材       公告编号:2019-027

  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9年5月10日,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在召集和表决程序上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各到会监事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延期履行增持计划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延期履行增持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尤其是广大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董事会对该项议案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实际控制人李洁家族对增持公司股份计划进行延期。

  表决结果: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年5月10日

  证券代码:600076证券简称:康欣新材公告编号:2019-028

  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5月27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5月27日9点30 分

  召开地点:湖北省孝感市汉川市经济开发区新河工业园路特一号康欣新材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5月27日

  至2019年5月2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郭志先、李洁、周晓璐、李汉华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法人股东:

  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有效身份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书面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二)登记时间:

  2018年5月24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4:00。

  (三)现场会议登记地址及联系方式:

  登记及联系地址:湖北省孝感市汉川市经济开发区新河工业园路特一号康欣新材

  联系电话:0712-8102866

  传真:0712-8102978

  邮政编码:431614

  联系人:牟儆

  (四)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传真上注明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五)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直接参与股东大会投票。

  六、

  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住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1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5月27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