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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5月11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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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168 证券简称:莎普爱思 公告编号:临2019-030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委托理财的有关情况:

  1、受托方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嘉兴平湖支行,购买金额为2.6亿元人民币,年化收益率为4.00%,产品类型为期限结构型,期限为2019年5月10日至2019年11月11日。

  2、受托方为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业银行”)平湖市支行,购买金额为3,000万元人民币,预期净年化收益率为3.60%或3.55%,产品类型为保本浮动收益型,期限为2019年5月10日至2019年8月9日。

  3、受托方为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通证券”),购买金额为1,900万元人民币,投资收益率为3.60%(年化),产品类型为本金保障型收益凭证,期限为2019年5月10日至2019年8月7日。

  4、受托方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银行”)嘉兴平湖支行,购买金额为3,000万元人民币,年化收益率为3.95%或4.45%,产品类型为保本浮动收益、封闭式,期限为2019年5月10日至2019年8月8日。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一)本次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公司决定使用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占2018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33.76%)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用于投资低风险短期的银行理财产品和券商理财产品,自2019年4月25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相关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2019-016、021)。

  本次购买委托理财相关情况如下:

  1、2019年5月9日,公司以自有资金购买交通银行嘉兴平湖支行“交通银行蕴通财富结构性存款185天”存款产品;购买金额:2.6亿元人民币;产品类型:期限结构型;起止日期:2019年5月10日至2019年11月11日;年化收益率:4.00%。本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

  2、2019年5月9日,公司以自有资金购买农业银行平湖市支行“‘汇利丰’2019年第4933期对公定制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购买金额:3,000万元人民币;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起止日期:2019年5月10日至2019年8月9日;预期净年化收益率:3.60%或3.55%。本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

  3、2019年5月9日,公司以自有资金购买财通证券“财慧通233号收益凭证”人民币理财产品;购买金额:1,900万元人民币;产品类型:本金保障型收益凭证;起止日期:2019年5月10日至2019年8月7日;投资收益率:3.60%(年化)。本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

  4、2019年5月10日,公司以自有资金购买中信银行嘉兴平湖支行“中信理财之共赢利率结构26165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购买金额:3,000万元人民币;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封闭式;起止日期:2019年5月10日至2019年8月8日;年化收益率:3.95%或4.45%。本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公司内部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已经2019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披露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经公司董事会批准,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二、委托理财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购买的“交通银行蕴通财富结构性存款185天”存款产品的交易对方为交通银行嘉兴平湖支行。截至2019年5月10日,除委托理财交易外,交通银行嘉兴平湖支行与公司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公司本次购买的“‘汇利丰’2019年第4933期对公定制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的交易对方为农业银行平湖市支行。截至2019年5月10日,除委托理财交易外,农业银行平湖市支行与公司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公司本次购买的“财慧通233号收益凭证”的交易对方为财通证券。截至2019年5月10日,除委托理财交易外,财通证券与公司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公司本次购买的“中信理财之共赢利率结构26165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的交易对方为中信银行嘉兴平湖支行。截至2019年5月10日,除委托理财交易外,中信银行嘉兴平湖支行与公司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三、委托理财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基本说明

  1、“交通银行蕴通财富结构性存款185天”存款产品

  公司本次进行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的自有资金,产品类型为期限结构型;理财产品期限为185天,起止日期为2019年5月10日至2019年11月11日;年化收益率为4.00%。

  2、“汇利丰”2019年第4933期对公定制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公司本次进行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的自有资金,产品类型为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期限为91天,起止日期为2019年5月10日至2019年8月9日;预期净年化收益率为3.6%或3.55%;该产品无认购费、申购费、赎回费,可质押。

  3、财通证券“财慧通233号收益凭证”

  公司本次进行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的自有资金,产品类型为本金保障型收益凭证;理财产品期限为90天,起止日期为2019年5月10日至2019年8月7日;投资收益率为3.60%(年化);该产品不存在履约担保,无认购费、管理费。

  4、中信理财之共赢利率结构26165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公司本次进行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的自有资金;理财产品期限为90天,起止日期为2019年5月10日至2019年8月8日,年化收益率为3.95%或4.45%;该理财产品不存在履约担保,无认购费、无销售手续费和托管费。

  (二)产品说明

  1、“交通银行蕴通财富结构性存款185天”存款产品

  公司本次购买的委托理财产品是交通银行嘉兴平湖支行的“交通银行蕴通财富结构性存款185天”存款产品,类型为期限结构型,银行向公司提供本金完全保障,并根据说明书的相关约定,向公司支付应得收益;产品到账日为产品到期日当日。产品到期日前第九个工作日(从产品到期日前第一个工作日起算)为提前终止日,观察日3M Shibor值(即2.0%)小于基准比较值,银行有权于提前终止日提前终止本产品,如银行提前终止本产品的,本产品协议自动终止。公司无权提前全额支取或部分支取本产品。本产品为结构性存款产品,存在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信息传递风险等。

  2、“汇利丰”2019年第4933期对公定制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公司本次购买的委托理财产品是农业银行平湖市支行的“‘汇利丰’2019年第4933期对公定制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类型为保本浮动收益型;本结构性存款产品由中国农业银行为投资人提供到期本金担保,100%保障投资者本金安全;本结构性存款产品本金由中国农业银行100%投资于同业存款、同业借款等低风险投资工具,收益部分与外汇期权挂钩获得浮动收益。在达到约定条件下,可获得3.60%的净年化收益;未达到约定条件,可获得3.55%的净年化收益。本产品具有认购风险、政策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等,本产品风险等级为低(此为农业银行内部评级)。

  3、财通证券“财慧通233号收益凭证”

  公司本次购买的委托理财产品为财通证券收益凭证产品:是指财通证券发行的,约定到期时财通证券按协议约定支付收益及本金的有价证券。财通证券“财慧通233号收益凭证”为本金保障型收益凭证,产品风险评级为R1(此为财通证券内部评级),具有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等;募集资金用于补充财通证券营运资金。

  4、中信理财之共赢利率结构26165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公司本次购买的委托理财产品是中信银行嘉兴平湖支行的“中信理财之共赢利率结构26165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类型为保本浮动收益、封闭式;本产品为结构性产品,通过结构性利率掉期等方式进行投资运作。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确定方式:(1)如果在联系标的观察日(即2019年8月6日)伦敦时间上午11点,联系标的的“美元3个月LIBOR利率”小于或等于4.00%,产品年化预期收益率为3.95%;(2)如果在联系标的观察日伦敦时间上午11点,联系标的的“美元3个月LIBOR利率”大于4.00%,产品年化预期收益率为4.45%。本产品具有收益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等;最不利的投资情形:本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产品,联系标的的市场波动可能导致产品收益下降;在最不利的情况下,投资者本金到期全额返还且预期年化收益率为3.95%。

  公司本次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上述理财产品进行委托理财,是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风险控制分析

  “交通银行蕴通财富结构性存款185天”存款产品、“汇利丰”2019年第4933期对公定制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中信理财之共赢利率结构26165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均保障本金,且为不超过1年的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风险可控。

  财通证券“财慧通233号收益凭证”,系本金保障型收益凭证,且为不超过1年的低风险券商理财产品,风险可控。

  公司财务部必须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切实控制投资风险。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理财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公司目前现金流比较充裕,在保证资金安全性和流动性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仅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收益,风险可控,且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公司本次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等审议通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四、截至2019年5月10日,公司进行委托理财的金额(本金)为4.59亿元人民币。

  特此公告。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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