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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5月11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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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603     股票简称:立昂技术     编号:2019-063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5月5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送达。

  2.本次会议于2019年5月9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其中,副董事长金泼先生、董事葛良娣女士、独立董事栾凌先生、独立董事关勇先生、独立董事姚文英女士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刚先生主持,监事会主席宁玲、职工监事曹永辉、监事李贝、副总裁马鹰、副总裁陈志华、副总裁王义、副总裁李刚业、副总裁娄炜、副总裁钱国来、总工程师田军发列席,保荐机构代表通讯参会。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为有效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将募集资金以增资方式投入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大一互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用于募投项目的实际开展需要,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项目建设内容,不会对项目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同时还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稳步实施,符合公司的长远规划和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孙公司增资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将募集资金以增资方式投入孙公司广州广纸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立昂旗云(广州)科技有限公司,用于募投项目的实际开展需要,有益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稳步实施,增资后立昂旗云变更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符合公司的长远规划和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行为有助于加快募投项目的建设,符合公司发展和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和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4.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王刚先生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关联担保,有利于公司获取银行授信额度,促进了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开展,是对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的支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王刚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特此公告。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10日

  证券代码:300603         股票简称:立昂技术       编号:2019-064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5月5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监事送达。

  2. 本次会议于2019年5月9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

  3. 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

  4.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宁玲主持。

  5.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为有效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经公司监事会审议,本次募集资金增资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情形,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项目实施的实质内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监事会同意公司募集资金对子公司增资。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孙公司增资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经公司监事会审议,本次募集资金增资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情形,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项目实施的实质内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监事会同意公司募集资金对孙公司立昂旗云(广州)科技有限公司增资,增资后立昂旗云变更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议案》

  经公司监事会审议,募集资金到位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是为了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与发行申请文件中的项目内容一致,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 6个月,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公司监事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可促进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开展,有利经营效益,可进一步促使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也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5月10日

  证券代码:300603       股票简称:立昂技术       编号:2019-065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

  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5月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向公司子公司广州大一互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一互联”)进行增资,用于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情况

  公司于2018年12月2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金泼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2183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53,986万元。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16,400,589股,发行价格为27.0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43,799,938.34元。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9]第ZA12790号),截止2019年4月19日,公司实际募集资金443,799,938.34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21,814,188.22元。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

  根据公司已披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本次非公开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拟投入以下项目,不足部分公司将通过自有资金或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

  二、本次出资情况概述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广纸云数据中心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孙公司广州广纸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立昂旗云(广州)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昂旗云”,公司结合募集资金实际到账情况及未来业务发展规划,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加快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公司计划将募集资金5,000万元经全资子公司广州大一互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一互联”)向其全资子公司立昂旗云进行出资。

  本次出资完成后,立昂旗云的资本实力和经营能力将得到进一步提升,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本次履行增资义务事项均不构成关联交易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

  四、本次出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将募集资金以增资方式投入公司全资子公司大一互联,用于募投项目的实际开展需要,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项目建设内容,不会对项目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同时还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稳步实施,符合公司的长远规划和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五、增资后募集资金的管理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大一互联增资,用于广纸云数据中心项目的建设,立昂旗云将设置募集资金专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管,公司将严格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实施监管。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相关核查意见

  1、监事会核查意见

  经审议本次募集资金增资的相关程序文件,认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情形,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项目实施的实质内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监事会同意公司募集资金对子公司增资,用于投向募投项目的实施。

  2、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利于募投项目的继续开展和顺利实施,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建设内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的长远规划和发展需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继续实施募投项目建设。

  3、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西部证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立昂旗云出资事项,有利于保障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顺利实施,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安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立昂旗云出资专项用于募投项目中广纸云数据中心项目的实施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向立昂旗云(广州)科技有限公司出资实施募投项目广纸云数据中心项目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10日

  证券代码:300603      股票简称:立昂技术      编号:2019-066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孙公司增资

  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5月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孙公司增资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向公司孙公司广州广纸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立昂旗云(广州)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昂旗云”)进行增资,用于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情况

  公司于2018年12月2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金泼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2183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53,986万元。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16,400,589股,发行价格为27.0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43,799,938.34元。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9]第ZA12790号),截止2019年4月19日,公司实际募集资金443,799,938.34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21,814,188.22元。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

  根据公司已披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本次非公开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拟投入以下项目,不足部分公司将通过自有资金或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

  二、本次出资情况概述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广纸云数据中心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孙公司立昂旗云,公司结合募集资金实际到账情况及未来业务发展规划,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加快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公司计划在子公司广州大一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一互联”)对立昂旗云全额实缴到位后,将募集资金5,500万元向孙公司立昂旗云进行增资并用于募投资金项目。

  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持有立昂旗云52.38%的股权,立昂旗云由公司孙公司变更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资本实力和经营能力将得到进一步提升,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本次履行出资义务事项均不构成关联交易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情况。本议案无需经过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三、本次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

  四、本次出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将募集资金以增资方式投入孙公司立昂旗云,用于募投项目的实际开展需要,有益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稳步实施,符合公司的长远规划和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五、增资后募集资金的管理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立昂旗云将设置募集资金专户,通过专户进行存储管理,公司严格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实施监管。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相关核查意见

  1、监事会核查意见

  经审议本次募集资金增资的相关程序文件,认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情形,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项目实施的实质内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监事会同意公司募集资金对孙公司增资。

  2、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将募集资金以增资方式投入孙公司立昂旗云,用于募投项目的实际开展需要,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项目建设内容,不会对项目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同时还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稳步实施,符合公司的长远规划和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孙公司增资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3、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西部证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立昂旗云出资事项,有利于保障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顺利实施,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安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立昂旗云出资专项用于募投项目中广纸云数据中心项目的实施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向立昂旗云(广州)科技有限公司出资实施募投项目广纸云数据中心项目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10日

  证券代码:300603      股票简称:立昂技术    编号:2019-067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5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21,281,622.22元。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情况

  公司于2018年12月2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金泼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2183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53,986万元。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16,400,589股,发行价格为27.0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43,799,938.34元。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9]第ZA12790号),截止2019年4月19日,公司实际募集资金443,799,938.34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21,814,188.22元。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

  根据公司已披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本次非公开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拟投入以下项目,不足部分公司将通过自有资金或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

  二、募集资金投入和置换情况概述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19]第ZA14049号),确认了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资金情况。截至2019年4月3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总额为21,281,622.22元,具体情况如下:

  ■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预先投入自筹资金,是为了保证项目的正常进度,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募集资金到位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是为了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与发行申请文件中的项目内容一致,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 6个月,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三、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21,281,622.22元。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行为有助于加快募投项目的建设,符合公司发展和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和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21,281,622.22元。

  3、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募集资金到位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是为了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与发行申请文件中的项目内容一致,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 6个月,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21,281,622.22元。

  4、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西部证券认为:立昂技术本次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已经立昂技术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审核,出具了关于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19】第ZA14049号),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募集资金的使用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西部证券对立昂技术实施该事项无异议。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19】第ZA14049号);

  5、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10日

  证券代码:300603      股票简称:立昂技术       编号:2019-068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为落实公司发展战略,满足公司持续经营对资金的需求,进一步优化调整公司金融体系合作伙伴,降低公司综合财务费用,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15,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授信业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国内外信用证等,最终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2、王刚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方应回避表决。

  3、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本事项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4、截至目前,公司实际累计向银行申请授信总额80,100万元(含本次担保)。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王刚先生,现任公司董事长,中国国籍,住所位于乌鲁木齐市。王刚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3,864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3.87%,通过新疆立润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291.97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80%,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4,155.97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5.67%,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刚先生属于公司关联人。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王刚先生无偿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关联担保,公司无需支付对价。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公司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申请不超过 5,000 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授信业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国内外信用证等,本次授信拟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刚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公司前期已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申请不超过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本次拟申请续授信,综合授信总额不超过7,000万元,授信业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国内外信用证等,本次授信拟由全资子公司喀什立昂同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王刚先生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3、公司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申请续授信,综合授信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本次授信为续授信,授信业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等,本次授信拟由法人王刚提供连带保证责任。

  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王刚先生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关联担保,有利于公司获取银行授信额度,促进了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开展,是对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的支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的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与上述关联人累计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74,228万元(含本次担保)。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刚先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有利于满足公司生产经营、业务拓展所需资金以及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负面影响,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在公司董事会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已依法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我们同意本次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10日

  证券代码:300603      股票简称:立昂技术      编号:2019-069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情况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甲方”)于2018年12月2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金泼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2183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53,986万元。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16,400,589股,发行价格为27.0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43,799,938.34元。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9]第ZA12790号),截止2019年4月19日,公司实际募集资金443,799,938.34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21,814,188.22元。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与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以下简称“昆仑银行”或“乙方”)、保荐机构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部证券”或“丙方”)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开户和存储情况如下:

  账户名称: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名称: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软件园支行

  专户账号:88102000118710001278

  银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喀纳斯湖北路455号新疆软件园创智大厦B座1楼

  截至2019年4月19日金额为人民币431,239,562.73元。

  前述募集资金专户资金仅用于甲方支付本次交易现金对价、广纸云数据中心项目以及支付本次交易相关的中介费用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1、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对甲方现场调査时应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2、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财务顾问主办人周驰、邹扬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财务顾问主办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査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3、乙方按月(每月15日之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4、甲方一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一千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10%的,乙方应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5、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财务顾问主办人。丙方更换财务顾问主办人的,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要求向甲方、乙方书面通知更换后的财务顾问主办人联系方式。更换财务顾问主办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6、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況,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7、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丙方督导期结束后终止。

  四、备查文件

  1、《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9】第ZA12562)号;

  特此公告。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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