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99 证券简称:盛通股份 公告编号:2019046
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2019年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了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19年第五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9年5月9日在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
董事出席情况:到会董事有贾春琳、唐正军、蔡建军、梁玲玲、蒋力、李万强。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6人。其中董事栗延秋委托董事唐正军出席并代为行使表决权,董事侯景刚委托董事蔡建军出席并代为行使表决权,独立董事马肖风委托独立董事蒋力出席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监事会列席情况:监事会成员殷庆允、张友林、姚占玲列席了本次会议。
董事会秘书肖薇出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贾春琳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修订〈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修订〈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50)。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2、《关于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4票
关联董事唐正军、蔡建军、侯景刚作为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回避表决;董事栗延秋作为相关参与人员关联方回避表决。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长期、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同时,为建立和完善员工与公司的利益共享机制,有效调动公司管理层和员工的积极性,吸引和保留优秀管理人才和业务骨干,提高公司的凝聚力和竞争力,实现公司可持续、健康发展,从而为股东带来更高效、更持久的回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拟定了《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4票
关联董事唐正军、蔡建军、侯景刚作为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回避表决;董事栗延秋作为相关参与人员关联方回避表决。
为了保证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负责拟定、修改和实施员工持股计划;
(2)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和终止等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按照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约定取消持有人的资格、增加持有人、持有人份额变动、资金规模调整、提前终止本员工持股计划等,以及授权董事会签署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变更和终止等有关的一切法律文件;
(3)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作出决定;
(4)员工持股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若在实施期限内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授权董事会按照新的政策对员工持股计划作出相应调整;
(5)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标的股票的锁定和解锁的全部事宜;
(6)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过户价格确定、非交易过户及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7)在法律、法规、有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范围内,办理与本员工持股计划有关的其他事宜。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议审议。
4、《关于提请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登载的《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48)。
5、《关于向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全资孙公司北京盛通兴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与万国纸业太阳白卡纸有限公司、山东国际纸业太阳纸板有限公司、山东万国太阳食品包装材料有限公司签署了《纸张购货专用合同》,公司为上述债权人提供3500万人民币的最高额保证,期限为1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登载的《关于向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49)。
特此公告!
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10日
证券代码:002599 证券简称:盛通股份 公告编号:2019047
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2019年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2019年第四次会议于2019年4月29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19年5月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监事殷庆允、张友林、姚占玲出席了本次会议。监事会成员到会情况符合法定要求。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殷庆允主持。上午10:30,会议讨论了下列议题,并以现场表决方式进行了表决。经过充分的讨论,与会监事一致做出如下决议:
1、《关于修订〈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修订,不存在导致加速行权或提前解除限售及降低行权价格或授权价格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本次对〈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修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
监事殷庆允、张友林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回避表决。本议案的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足监事会人数的50%,监事会无法形成决议,因此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审议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程序和决策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健全公司长期、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的竞争力,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关于核实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之持有人名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
监事殷庆允、张友林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回避表决。本议案的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足监事会人数的50%,监事会无法形成决议,因此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确定的持有人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其作为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 《关于向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全资孙公司北京盛通兴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与万国纸业太阳白卡纸有限公司、山东国际纸业太阳纸板有限公司、山东万国太阳食品包装材料有限公司签署了《纸张购货专用合同》,公司为上述债权人提供3500万人民币的最高额保证,期限为1年。
特此公告!
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5月10日
证券代码:002599 证券简称:盛通股份 公告编号:2019048
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9年第五次会议决定,定于2019年6月5日(星期三)召开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现将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集人: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2019年5月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9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19年6月5日召开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 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9年6月5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9年6月4日至2019年6月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6月
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6月4日15:00至2019年6月5日15:00。
5、 会议召开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票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账户、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证券金融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约定购回式交易专用证券账户等集合类账户持有人,应当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不得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受托人应当根据委托人(实际持有人)的委托情况填报受托股份数量,同时对每一议案填报委托人对各类表决意见对应的股份数量。
6、 股权登记日:2019年5月31日
7、 会议地点: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8、 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审议以下议案:
1、《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2、《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6、《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2019年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8、《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
9、《关于延长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和对董事会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10、《关于修订〈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11、《关于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12、《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13、《关于核实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之持有人名单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2018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1-9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9年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2019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0-12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9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2由第四届监事会2019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可查阅公司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各议案的程序合法,资料完备。
三、提案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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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证明书、股东帐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股权登记日的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授权代理人还须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2、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及股权登记日的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授权代理人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在登记期间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但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帐号、联系地址、联系电话、邮编,并附上身份证、股东帐户及股权登记日的持股凭证复印件。
(二)会议登记时间:2019年6月3日和4日两天,登记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三)登记地点: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海三路18号。
(四)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于登记和表决时提交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委托人的在股权登记日的持股证明、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五)会议联系方式:
1. 会议联系电话:010-67871609;010-52249888
2. 传真: 010-52249811;
3. 联系人:肖薇
本次会议会期半天,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特此公告!
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10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599”,投票简称为“盛通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6月5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6月4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9年6月5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2018年度股东大会委托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参加于2019年6月5日(星期三)下午14时30分,在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的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并对会议议案代为行使以下表决权。
■
注: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请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是□ 否 □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持有股数:
股东代码: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有效期限:
授权日期:
证券代码:002599 证券简称:盛通股份 公告编号:2019049
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9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全资孙公司北京盛通兴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与万国纸业太阳白卡纸有限公司、山东国际纸业太阳纸板有限公司、山东万国太阳食品包装材料有限公司签署了《纸张购货专用合同》,公司为上述债权人提供3500万人民币的最高额保证,期限为1年。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9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担保事项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北京盛通兴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唐正军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000万元
公司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兴盛街11号2幢四层401室
经营范围:企业管理;销售日用品、机械设备、五金交电、化工产品(不含一类易制毒化学品及危险化学品)、文具用品、纸制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经济信息咨询(不含行政许可的项目);仓储服务;再生资源回收(不含行政许可的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盛通兴源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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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董事会意见
盛通兴源为公司全资孙公司,其经营情况良好,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有利于支持孙公司的经营和业务发展。
此次对外担保行为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相违背的情况,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此次担保事项。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近12个月为控股子公司有效担保累计金额为0;为全资子公司(包含孙公司)有效担保累计金额不超过35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22%(上述有效担保累计余额不含已履行信息披露的部分)。
公司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行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特此公告!
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10日
证券代码:002599 证券简称:盛通股份 公告编号:2019050
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
〈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5月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2019年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2019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8年4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2018年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2018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予董事会办理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已对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2018年6月14日,公司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予董事会办理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权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并办理授予权益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3、2018年8月3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2018年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2018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所作的决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4、2019年5月9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2019年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2019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修订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事由
公司在制订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时,其业绩考核目标是基于乐博教育核算范围及激励对象范围所做的测算。鉴于本次预留的股票期权拟激励对象均为公司控股的孙公司广州中鸣数码科技有限公司的管理人员,为了明确考核目标,使激励对象为公司做出更好的贡献,继续发挥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作用。公司拟将《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中的预留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由原来的“乐博净利润业绩目标”修改为“中鸣数码净利润业绩目标”
三、本次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修订内容
综上,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由原来的: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本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在2018-2020年的3个会计年度中,分年度进行绩效考核并行权,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公司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行权条件。各年度公司业绩考核目标如表所示:
■
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
以上“净利润”是指全资子公司北京乐博乐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行权的股票
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本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在2018-2020年的3个会计年度中,分年度进行绩效考核并行权,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公司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行权条件。各年度公司业绩考核目标如表所示:
■
以上“净利润”是指全资子公司北京乐博乐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
以上“中鸣数码净利润”是指公司控股的孙公司广州中鸣数码科技有限公司经审计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除上述修订内容外,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中的其他内容不变,同时相应修改《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四、本次修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修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修订,不存在导致加速行权或提前解除限售及降低行权价格或授权价格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本次对〈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修订,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拟修订《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经审阅,我们认为:
基于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际情况,公司本次对《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修订,不存在导致加速行权或提前解除限售及降低行权价格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公司聘请北京市大成(深圳)事务所律师对本次修订发表了核查意见,本次修订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修订事项,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律师的法律意见
北京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对本次激励计划修订相关事项出具法律意见认为: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修订的程序和内容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修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修订尚待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八、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2019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2019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2019年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修订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