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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5月11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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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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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安科”)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9年5月1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表决董事7人,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表决,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中安科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35)详见2019年5月1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独立董事已发表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 关于变更公司董事的议案》

  《中安科关于变更公司董事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36)详见2019年5月1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独立董事已发表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 关于变更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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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制度,加强科学决策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公司法》(2018年修订)、《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公司于 2019年5月10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详细修订内容对照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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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以上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保持不变,详情请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公司章程》修订版全文。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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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工作安排,董事叶永佳先生、独立董事农晓东先生、独立董事秦永军先生已向公司递交辞职报告,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鉴于董事叶永佳先生、独立董事农晓东先生、独立董事秦永军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叶永佳先生、独立董事农晓东先生、独立董事秦永军先生的辞职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出新任董事后生效。在此之前,叶永佳先生、独立董事农晓东先生、独立董事秦永军先生仍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董事职责。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及实际情况,公司拟将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由7人变更为9人(其中含独立董事3人),并修订公司章程关于董事会成员人数的相关条款。为保证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拟提名李柏青先生、杨振华先生、赵晓红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周煊先生、宋刚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同时,补选宋刚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投资管理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补选赵晓红女士担任提名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其董事任职资格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李柏青先生、杨振华先生、赵晓红女士、周煊先生、宋刚先生已同意接受提名。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候选人简历附后。

  本次董事成员变更后公司董事会组成人员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董事会组成人数、任职要求的相关规定,其中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董事叶永佳先生、独立董事农晓东先生、独立董事秦永军先生的辞职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及董事会对董事叶永佳先生、独立董事农晓东先生、独立董事秦永军先生担任公司职务期间对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5月10日

  

  附: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李柏青,男,51岁,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欧国际工商学院(CEIBS)EMBA。1991至2017期间曾分别任职于中冶进岀口公司黑龙江分公司,及壳牌石油、固特异、江森自控、汉堡王等跨国公司任总监、副总裁、总经理等职,2015年至2018年3月,任美国联合洗衣技术公司大中华区法人,董事长及董事总经理。2018年5月起任公司总裁。李柏青先生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2、杨振华,男,40岁,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人民大学硕士。2004年至2010年就职于中兴通讯非洲地区,任纳米比亚总经理等职务;2010年至2019年就职于中兴通讯美洲地区,任南美总裁、公司副总裁等职务。杨振华先生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3、赵晓红,女,42岁,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人民大学硕士,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国际会计师等资质。2004年至2009年任职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审计师;2009年至2010年任职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有限公司高级财务经理;2010年至2017年任职北京爱康宜诚医疗器材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运营总监;2018年至今任JRI Orthopaedic Limited 非执行董事;2016年至今任AK Medical Holdings Limited执行董事、集团首席财务管理、集团VP。赵晓红女士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周煊,男,45岁,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博士。现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周煊先生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2、宋刚,男,45岁,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会计硕士,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等资质。就职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任审计合伙人一职。宋刚先生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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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证券事务代表史立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史立先生因工作安排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职后,史立先生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为保证董事会的日常运作及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开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聘任秦尧女士为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秦尧女士简历附后。

  公司及董事会对史立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诚挚的谢意!

  特此公告。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5月10日

  

  附:秦尧女士简历

  秦尧,女,29岁,华东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具有法律职业资格,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现任公司证券部经理一职。秦尧女士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600654    证券简称:*ST中安    公告编号:2019-038

  债券代码:136821      债券简称:16 中安消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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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5月21日

  3. 股权登记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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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 提案人:深圳市中恒汇志投资有限公司

  2. 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19年4月30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41.15%股份的股东深圳市中恒汇志投资有限公司,在2019年5月10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 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议案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议案二、关于变更公司董事的议案

  注:议案二已拆分为《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及《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详见下文。

  三、 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19年4月30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 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19年5月21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长宁区金钟路999号A栋2楼九号厅

  (二)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5月21日

  至2019年5月2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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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分别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30日、2019年5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所做的相关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9,议案1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议案9,议案12-14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6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深圳市中恒汇志投资有限公司、国金中安消增持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1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19 年5 月 21 日召开的贵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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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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