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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5月11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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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全资子公司拟购买土地使用权暨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796 证券简称:世嘉科技 公告编号:2019-062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全资子公司拟购买土地使用权暨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世嘉科技”)于2019年5月6日召开了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拟购买土地使用权暨对外投资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山市亿泰纳精密制造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山亿泰纳”)拟向广东省中山市板芙镇人民政府购买土地使用权用于建设“中山亿泰纳新厂扩建项目”。本次投资计划总金额为30,000万元,包括支付土地价款及主要固定资产投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设备投资等),该项投资主要用于扩建中山亿泰纳精密箱体业务产能和新建移动通信设备相关产品产能。本次投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筹资金。具体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拟购买土地使用权暨对外投资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48)。

  二、对外投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广东省中山市板芙镇人民政府签署了《中山市智能制造装备产业园工业项目投资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中山市板芙镇人民政府

  乙方: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项目名称:通信设备及精密箱体研发生产项目。

  2、投资项目拟选址用地位于中山市智能制造装备产业园,总用地面积4万平方米(折合约60亩),具体实际面积以不动产权证书标明的面积为准。

  3、土地用途:工业用地。

  4、土地使用年限:50年,具体使用年限以国土部门颁发的不动产权证书所载年限为准。

  5、土地出让方式:由中山市人民政府授权的有土地出让资格的部门按国家土地政策规定进行建设用地公开交易,出让的用地为城乡建设用地,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地下资源、埋藏物及市政公共设施不在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范围。

  6、投资总额不低于30,000万元人民币。

  7、甲方以基准地价作为申报起拍价开展土地招拍挂程序。招拍挂起始价最终以中山市土管会审批确定的为准。土地出让价最终以建设用地公开交易成交价格为准,公开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有关税收和费用按国家政策、土地挂牌出让标书的约定由双方各自承担。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投资协议签署后,公司将积极准备土地招拍挂所需材料,并根据后续进展及时履行公告义务。

  中山亿泰纳需要通过土地招拍挂程序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可能存在竞买不成功而无法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的风险;其次,本次投资涉及立项、环保、规划、建设施工等相关报批手续,还需获得相关主管部门批复,存在审批不通过的风险;第三,未来政府换届、国家法律法规的变化等都会影响到本次投资的后续进展,存在投资主要内容调整或者无法执行的可能性。

  四、备查文件

  1、公司与中山市板芙镇人民政府签署的《中山市智能制造装备产业园工业项目投资协议》。

  特此公告。

  ■

  证券代码:002796 证券简称:世嘉科技 公告编号:2019-063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全资孙公司拟购买土地使用权暨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世嘉科技”)于2019年5月6日召开了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孙公司拟购买土地使用权暨对外投资的议案》。

  公司全资孙公司苏州嘉波通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波通讯”)拟向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虎丘区)通安镇人民政府购买土地使用权用于建设“嘉波通讯新厂扩建项目”。本投资计划总金额30,000万元,包括支付土地价款及主要固定资产投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设备投资等),该项投资主要用于嘉波通讯新建移动通信基站射频器件及基站天线产能。本次投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筹资金。具体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全资孙公司拟购买土地使用权暨对外投资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49)。

  二、对外投资进展情况

  近日,嘉波通讯与苏州高新区(虎丘区)通安镇人民政府签署了《苏州市区产业项目开发建设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苏州高新区(虎丘区)通安镇人民政府

  乙方:苏州嘉波通讯科技有限公司

  1、项目名称:新建苏州嘉波通讯科技有限公司通讯基站系统项目。

  2、地块坐落:苏州高新区通安镇规划用地南、苏州勤堡精密机械有限公司西地块。

  3、用地面积:37,980.6平方米。

  4、土地用途:工业用地。

  5、出让年期:30年

  6、项目总投资额:人民币30,000万元。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投资协议签署后,公司将积极准备土地招拍挂所需材料,并根据后续进展及时履行公告义务。

  嘉波通讯需要通过土地招拍挂程序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可能存在竞买不成功而无法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的风险;其次,本次投资涉及立项、环保、规划、建设施工等相关报批手续,还需获得相关主管部门批复,存在审批不通过的风险;第三,未来政府换届、国家法律法规的变化等都会影响到本次投资的后续进展,存在投资主要内容调整或者无法执行的可能性。

  四、备查文件

  1、嘉波通讯与苏州高新区(虎丘区)通安镇人民政府签署的《苏州市区产业项目开发建设协议》。

  特此公告。

  ■

  证券代码:002796 证券简称:世嘉科技 公告编号:2019-064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世嘉科技”)于2019年3月21日召开了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自有资金及以债转股方式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为了优化全资子公司苏州波发特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波发特”)的财务结构及提升其市场竞争力,公司将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及以募集资金形成的债权转股权方式和使用部分自有资金及以自有资金形成的债权转股权方式对波发特进行增资20,050万元。增资后,波发特注册资本由人民币7,500万元变更至人民币27,550万元。具体详见公司于2019年2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自有资金及以债转股方式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23)。

  近日,波发特完成了涉及上述增资事项的注册资本工商变更,并取得了苏州市相城区行政审批局签发的新营业执照具,如下:

  ■

  新营业执照信息如下:

  1、 公司名称:苏州波发特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75985500730

  3、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4、 住所:苏州市相城区太平街道金澄路88号

  5、 法定代表人:陈宝华

  6、 注册资本:27,550万元

  7、 成立日期:2012年6月13日

  8、 营业期限:长期

  9、经营范围:研发、生产、加工、销售:电子产品、通讯产品、机械设备及零部件。(不含卫星电视地面接收及无线电发射设备)。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

  证券代码:002796 证券简称:世嘉科技 公告编号:2019-065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一)

  股东苏州高新国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股东苏州高新国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270万股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1.60%。

  2、股东苏州高新国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二十四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其他合法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270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1.60%;若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则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00%。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世嘉科技”)于近日收到首次公开发行前持股5%以上股东苏州高新国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高新国发”)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该告知函内容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苏州高新国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2、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苏州高新国发持有本公司270万股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1.60%。

  二、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苏州高新国发自身发展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经发行的股份。

  3、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二十四个月内。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其他合法方式。

  5、拟减持股份数量与比例:拟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为270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1.60%;若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则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00%。

  6、减持价格区间:参照市场价格,不低于调整后的发行价格7.77元/股。

  7、在减持期间内,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或股份回购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减持股份比例及减持股份价格将相应进行调整。

  三、股东的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苏州高新国发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中所作出的关于股份限售和股份减持的承诺一致,具体如下:

  1、关于股份限售的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于2012年11月5日自实际控制人之一韩裕玉处受让的发行人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以上股份共180.00万股,占发行人(首发前)总股本的3.00%,除上述股份外,其余股份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本公司回购。

  2、关于股东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苏州高新国发作为发行人的股东,持有发行人480万股股份,其中2011年8月29日取得发行人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折合的300万股股份;2012年11月5日自发行人实际控制人韩裕玉受让发行人180万股股份。苏州高新国发承诺如下:

  在所持发行人300万股股份锁定期满后的二十四个月内,苏州高新国发有意向减持不超过300万股发行人股份,减持股份的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在所持发行人180万股股份锁定期满后的二十四个月内,苏州高新国发有意向减持不超过180万股发行人股份,减持股份的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苏州高新国发将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的前提下,通过大宗交易系统方式、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或协议转让方式实现减持。发行人股票上市后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股份数量、价格应做相应调整。

  苏州高新国发拟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过发行人进行公告,苏州高新国发承诺依法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办理。

  若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入的,所得收入归发行人所有,苏州高新国发将在获得收入的五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至发行人指定账户。如因苏州高新国发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苏州高新国发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苏州高新国发在限售期间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苏州高新国发的股份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苏州高新国发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实施股份减持行为。

  2、本次苏州高新国发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存在不确定性,苏州高新国发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五、备查文件

  1、苏州高新国发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

  证券代码:002796 证券简称:世嘉科技 公告编号:2019-066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二)

  股东苏州明鑫高投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股东苏州明鑫高投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216万股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1.28%。

  2、股东苏州明鑫高投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二十四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其他合法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216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1.28%;若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则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00%。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世嘉科技”)于近日收到首次公开发行前持股5%以上股东苏州明鑫高投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明鑫高投”)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该告知函内容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苏州明鑫高投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2、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苏州明鑫高投持有本公司216万股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1.28%。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苏州明鑫高投自身发展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经发行的股份。

  3、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二十四个月内。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其他合法方式。

  5、拟减持股份数量与比例:拟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为216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1.28%;若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则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00%。

  6、减持价格区间:参照市场价格,不低于调整后的发行价格7.77元/股。

  7、在减持期间内,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或股份回购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减持股份比例及减持股份价格将相应进行调整。

  三、股东的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苏州明鑫高投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中所作出的关于股份限售和股份减持的承诺一致,具体如下:

  1、关于股份限售的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于2012年11月5日自实际控制人之一韩裕玉处受让的发行人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以上股份共144.00万股,占发行人(首发前)总股本的2.40%,除上述股份外,其余股份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本公司回购。

  2、关于股东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苏州明鑫高投作为发行人的股东,持有发行人384万股股份,其中2011年8月29日取得发行人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折合的240万股股份;2012年11月5日自发行人实际控制人韩裕玉受让发行人144万股股份。苏州明鑫高投承诺如下:

  在所持发行人240万股股份锁定期满后的二十四个月内,苏州明鑫高投有意向减持不超过240万股发行人股份,减持股份的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在所持发行人144万股股份锁定期满后的二十四个月内,苏州明鑫高投有意向减持不超过144万股发行人股份,减持股份的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苏州明鑫高投将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的前提下,通过大宗交易系统方式、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或协议转让方式实现减持。发行人股票上市后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股份数量、价格应做相应调整。

  苏州明鑫高投拟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过发行人进行公告,苏州明鑫高投承诺依法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办理。

  若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入的,所得收入归发行人所有,苏州明鑫高投将在获得收入的五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至发行人指定账户。如因苏州明鑫高投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苏州明鑫高投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苏州明鑫高投在限售期间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苏州明鑫高投的股份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监会《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苏州明鑫高投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实施股份减持行为。

  2、本次苏州明鑫高投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存在不确定性,苏州明鑫高投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五、备查文件

  1、苏州明鑫高投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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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2796 证券简称:世嘉科技 公告编号:2019-067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股东韩裕玉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股东韩裕玉女士持有本公司5,353.20万股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31.81%。

  2、股东韩裕玉女士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窗口期内不减持),以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其他合法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450万股(含),拟减持股份比例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67%(含);若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其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00%;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其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00%,且受让方在受让6个月内,不得转让其受让的股份。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世嘉科技”)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韩裕玉女士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该告知函内容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韩裕玉

  2、职务:韩裕玉女士现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韩裕玉女士、王娟女士、韩惠明先生,三人为一致行动人),目前其未在公司任职。

  3、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韩裕玉女士持有世嘉科技5,353.20万股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31.81%。

  二、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经发行的股份。

  3、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窗口期内不减持)。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其他合法方式。

  5、减持股份数量与比例:拟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450万股(含),拟减持股份比例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67%(含);若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其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00%;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其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00%,且受让方在受让6个月内,不得转让其受让的股份。

  6、减持价格区间:参照市场价格,不低于调整后的发行价格7.77元/股。

  7、在减持期间内,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或股份回购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减持股份比例及减持股份价格将相应进行调整。

  三、股东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韩裕玉女士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中所作出的关于股份限售和股份减持的承诺一致,具体如下:

  1、关于股份限售的承诺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韩裕玉女士承诺:

  (1)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公司上市后 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所持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如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减持股份的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发行人股票上市后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做相应调整。若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入的,所得收入归发行人所有,并将在获得收入的五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至发行人指定账户;如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关于股东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韩裕玉女士承诺:

  在所持发行人股份锁定期满后的十二个月内,有意向合计减持不超过300万股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后的二十四个月内,有意向累计合计减持不超过600万股发行人股份,减持股份的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韩裕玉将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的前提下,通过大宗交易系统方式、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或协议转让方式实现减持。发行人股票上市后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股份数量、价格应做相应调整。

  韩裕玉拟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过发行人进行公告,韩裕玉承诺依法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办理。

  若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入的,所得收入归发行人所有,韩裕玉将在获得收入的五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至发行人指定账户。如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韩裕玉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韩裕玉女士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

  四、相关风险提示

  1、韩裕玉女士的股份减持计划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韩裕玉女士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实施减持。

  2、韩裕玉女士的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其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3、韩裕玉女士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股权结构、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五、备查文件

  1、韩裕玉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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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2796 证券简称:世嘉科技 公告编号:2019-068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股东陈宝华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股东陈宝华先生持有世嘉科技1,382.1350万股股份,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8.21%。其中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76.4270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1.64%;持有首发后限售股1,105.7080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6.57%。

  2、股东陈宝华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窗口期内不减持),以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其他合法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270万股(含),拟减持股份比例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60%(含);若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其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00%。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世嘉科技”)于近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副总经理陈宝华先生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该告知函内容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陈宝华

  2、职务:陈宝华先生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目前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3、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宝华先生持有世嘉科技1,382.1350万股股份,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8.21%。其中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76.4270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1.64%;持有首发后限售股1,105.7080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6.57%。

  二、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公司为购买苏州波发特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而非公开发行的股份。

  3、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窗口期内不减持)。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其他合法方式。

  5、减持股份数量与比例:拟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270万股(含),拟减持股份比例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60%(含);若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其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00%。

  6、减持价格区间:参照市场价格。

  7、在减持期间内,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或股份回购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减持股份比例及减持股份价格将相应进行调整。

  三、股东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陈宝华先生在《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中所作出的关于股份限售的承诺和关于业绩补偿保障措施的承诺具体如下:

  1、关于股份限售的承诺

  (1)本人在本次交易中认购的世嘉科技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前述期限届满后的锁定安排如下:

  (a)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满12个月且2017年度及2018年度对应的业绩补偿义务(如有)已履行完毕的,其可解除锁定的股份数量不超过其因本次交易而获得的世嘉科技股份数量的20%扣减前述因履行2017年度及2018年度对应的补偿义务已补偿股份数量(如有);

  (b)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满24个月且2017年度、2018年度以及2019年度对应的业绩补偿义务(如有)已履行完毕的,其累计可解除锁定的股份数量不超过其因本次交易而获得的世嘉科技股份数量的50%扣减前述因履行2017年度、2018年度以及2019年度对应的补偿义务已补偿股份数量(如有);

  (c)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满36个月且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以及2020年度对应的补偿义务(如有)已履行完毕的,其累计可解除锁定的股份数量为其因本次交易而获得的世嘉科技股份数量的100%扣减前述因履行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以及2020年度对应的补偿义务已补偿股份数量(如有),同时需扣除第2条所述补充锁定部分。

  (2)本人以及张嘉平对波发特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按照中国会计准则及世嘉科技所实行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计提后的应收款项金额(以下简称“应收款项管理责任金额”)承担管理责任。为确保应收款项管理责任的履行,如经世嘉科技聘请的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出具的2020年度《专项审核报告》显示应收款项管理责任金额有余额的,则在第1条承诺锁定期之外,本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需追加锁定:

  (a)追加锁定股份金额总额(股价按照2020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出具日的前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为基础)按照2020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出具日的应收款项管理责任金额的剩余部分(同一客户的回款按“先进先出法”计算,下同)的1.5倍和本人以及张嘉平届时所持世嘉科技股份金额的25%孰低进行锁定。

  (b)本人以及张嘉平应在波发特2020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出具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应收款项管理责任金额的回收。如在12个月内未能完成全部回收的,则差额部分由本人以及张嘉平以货币资金在12个月回收期满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波发特先行垫付。若此后波发特收回相应款项的,则再由波发特归还本人以及张嘉平。

  (c)若在12个月内完成全部回收的,则在完成回收之日后可解除对本人以及张嘉平的补充锁定;若在12个月内未能完成全部回收,但差额部分已由本人以及张嘉平全额垫付的,则在本人以及张嘉平全额垫付完毕后解除补充锁定。

  (3)若本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期间在上市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本人转让世嘉科技股份还应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其他规定;

  (4)本次交易完成后,因世嘉科技送股和转增股本的原因而增加的股份,亦按照前述安排予以锁定;

  (5)若前述锁定期承诺与证券监督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督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2、关于业绩补偿保障措施的承诺

  本人因本次交易取得的世嘉科技股份,在限售期内不得转让、质押、托管和赠与他人。因本次交易取得的世嘉科技股份因世嘉科技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息、除权变动亦应遵守前述股票限制安排。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宝华先生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

  四、相关风险提示

  1、陈宝华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陈宝华先生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实施减持。

  2、陈宝华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其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3、陈宝华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股权结构、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五、备查文件

  1、陈宝华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

  证券代码:002796 证券简称:世嘉科技 公告编号:2019-069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担保情况概述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世嘉科技”)于2019年2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及对外担保事项和全资子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该议案于2019年3月21日经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会议决议,同意全资子公司苏州波发特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波发特”)向各商业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含等值其他币种)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含等值其他币种)。具体详见公司于2019年2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及对外担保事项和全资子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21)。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鉴于波发特将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申请总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将在此综合授信额度内提供不超过3,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 债权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2、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担保的最高债权额:3,000万元人民币。

  4、保证范围: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为债权人依据主合同约定为债务人提供各项借款、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外金融业务而对债务人形成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5、保证期间: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提供的每笔融资分别计算,就每笔融资而言,保证期间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授权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4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的28.09%,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9.86%。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累计与银行及供应商等签署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8,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12.64%;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10,154.3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7.13%;公司未发生违规担保和逾期担保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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