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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5月11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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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160             证券简称:巨化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9-28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9年5月10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办公楼一楼视频会议室(衢州)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的召开及议案表决合法有效。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胡仲明先生主持。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2人,出席7人,董事赵海军、童继红,独立董事余伟平、胡俞越、周国良因另有公务未能出席;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监事会主席王晓宇、监事沈智慧因另有公务未能出席;

  3、 董事会秘书刘云华出席会议;公司总经理(代行)韩金铭及部分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公司董事会2018年度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公司监事会2018年度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公司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关于聘请2019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以及支付2018年度审计机构报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议案名称:公司日常关联交易2018年度计划执行情况与2019年度计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与巨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议案名称:关于审议《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规定》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1、议案名称:关于审议《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1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议案8、9、10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本公司控股股东巨化集团有限公司及巨化集团-浙商证券-17巨化EB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已回避表决。议案6已进行现金分红分段表决统计。上述议案均已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律师:李燕  汪琛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网络投票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5月11日

  

  股票简称:巨化股份            股票代码:600160                 公告编号:临2019-29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集中竞价回购公司股份通知债权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17日召开董事会七届二十四次会议、2019年5月10日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详见公司临2019-12、临2019-17和临2019-28号公告)。

  根据回购方案,公司拟用自有资金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1.80元/股(含),回购股份将用于注销以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回购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以回购价格上限11.80元/股、回购金额上限6亿元测算,回购数量为5,084.75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85%。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告如下:

  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2019年5月11日)起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公司进行申报债权,并可根据合法债权文件及凭证向公司要求履行偿还债务之义务或者要求公司为该等债权提供有效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包括: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可采取现场、邮寄和传真方式申报,具体如下:

  1、申报时间:2019年5月11日至2019年6月24日,工作日内(8:30-11:30,13:30-17:30)

  2、申报登记地点: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

  3、邮编:324004

  4、联系人:吴学红、刘云华

  5、联系电话:0570-3091688、0570-3091758

  6、传真号码:0570-3091777

  7、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日/邮戳日为准;

  (2)以传真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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