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09 证券简称:ST罗顿 编号:临2019-028号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结果暨终止增持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增持计划主要内容: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李维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夏军先生(以个人或是其控制的法人主体名义)和公司部分董监高计划自2018年5月10日起的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其中,李维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夏军先生(以个人或是其控制的法人主体名义)将增持公司股票总金额为3,500万元—10,000万元;公司部分董监高将增持公司股票总金额为100万元—300万元。本次增持不设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逐步实施增持计划。详见公司于2018年5月10日披露的《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和公司部分董监高增持股份计划公告》( 公告编号:临 2018-041号)。
2、 截至2018年11月9日,公司部分董监高已增持超过计划总金额的下限,在承诺的期限内完成了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由于避开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敏感期、定期报告窗口期以及增持主体自身资金安排等原因,公司实际控制人李维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夏军先生(以个人或是其控制的法人主体名义)未能在承诺的期限内完成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决定将本次增持计划的增持期限延长6个月,即本次增持计划期限延长至2019年5月10日,其他承诺事项不变。详见公司于2018年11月10日披露的《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和公司部分董监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结果暨增持计划延期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2018-086号)。
3、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自2018年5月10日起至2019年5月10日,李维先生通过其控制的北京德稻教育投资有限公司已合计增持公司股票99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264%,增持金额合计3,055,734元,未达到增持计划总金额的下限。
4、2019年5月10日,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李维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夏军先生的通知,现受国内金融、证券市场变化等客观因素的影响,增持股份的资金筹措确实存在一定困难,经慎重考虑决定终止本次增持计划。
一、本次增持计划的基本情况
公司实际控制人李维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夏军先生(以个人或是其控制的法人主体名义)和公司部分董监高计划自2018年5月10日起的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其中,李维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夏军先生将增持公司股票总金额为3,500万元—10,000万元;公司部分董监高将增持公司股票总金额为100万元—300万元。本次增持不设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截至2018年11月9日,公司部分董监高已增持超过计划总金额的下限,在承诺的期限内完成了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由于避开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敏感期、定期报告窗口期以及增持主体自身资金安排等原因,公司实际控制人李维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夏军先生(以个人或是其控制的法人主体名义)未能在承诺的期限内完成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本着诚信履行承诺原则,公司实际控制人李维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夏军先生(以个人或是其控制的法人主体名义)决定将本次增持计划的增持期限延长6个月,即本次增持计划期限延长至2019年5月10日,其他承诺事项不变。
二、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本次增持前,公司实际控制人李维先生通过其控制的以下三家公司持有公司股票:海南罗衡机电工程设备安装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票87,802,43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0%;北京德稻教育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票21,9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海口国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票175,15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4%。上述三家公司共持有公司股票109,927,59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5.04%。
自2018年5月10日至2019年5月10日,公司实际控制人李维先生通过其控制的北京德稻教育投资有限公司合计增持公司股票99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264%,增持金额合计3,055,734元,未达到增持计划总金额的下限,李维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夏军先生(以个人或是其控制的法人主体名义),未能在承诺的期限内完成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截至本公告日,李维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夏军先生(以个人或是其控制的法人主体名义)增持公司股票的具体情况如下:
■
本次增持后,截至2019年5月10日,公司实际控制人李维先生通过其控制的以下三家公司持有公司股票:海南罗衡机电工程设备安装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票87,802,43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0%;北京德稻教育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票22,94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23%;海口国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票175,15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4%。上述三家公司共持有公司股票110,921,59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5.27%。
三、终止增持计划的原因
本次延期增持期间内,因公司进行资产处置等重大事项的持续影响,同时因为公司2018年度业绩预告、2018年年度报告、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等系列公告的披露窗口期密集,公司实际控制人李维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夏军先生可增持股票的交易日较少,同时受限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李维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夏军先生资金安排,公司实际控制人李维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夏军先生(以个人或是其控制的法人主体名义)未能在承诺的增持期限内完成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2019年5月10日,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李维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夏军先生的通知,现受国内金融、证券市场变化等客观因素的影响,增持股份的资金筹措确实存在一定困难,经慎重考虑决定终止本次增持计划。
四 、其他说明
1、公司实际控制人李维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夏军先生表示:因本次增持计划未能在承诺期限内完成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2、增持主体承诺,本次增持行为发生之日起6个月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3、本次终止实施增持计划,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10 日
证券代码:600209 证券简称:ST罗顿 编号:临2019-029号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加
“海南辖区上市公司2018年度业绩网上集体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推动辖区上市公司进一步做好全流通环境下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加强与广大投资者的沟通联系,切实提高上市公司透明度和治理水平,海南证监局将与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海南上市公司协会联合举办“海南辖区上市公司2018年度业绩网上集体说明会”活动,活动时间为2019年5月17日15:30-17:00,平台登陆地址为:http://rs.p5w.net。
届时,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主要高管人员将参加本次活动,通过网络在线交流形式,就公司2018年年报披露、财务数据、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发展战略、经营状况、现金分红、重大事项、可持续发展等投资者所关心的问题,与投资者进行“一对多”形式的沟通与交流。欢迎广大投资者踊跃参与。
特此公告。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5月10日
证券代码:600209 证券简称:ST罗顿 编号:临2019-030号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讯表决方式)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会议于2019年4月30日以传真、电邮及书面形式发出了本次会议的召开通知和材料。
(三)本次会议于2019年5月1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8名,实际参加董事8名。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同意《关于不再继续推进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表决情况如下: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于2018年8月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推进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并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调整等相关事宜与交易各方进行了讨论、磋商,但最终未能达成一致意见。由于目前宏观经济环境及国内外资本市场情况发生了较大变化,交易各方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情况进行了沟通论证,认为继续推进本次重组无法达到各方预期,若继续推进存在较大风险和不确定性。为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经交易各方审慎研究,并友好协商,一致决定不再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不再继续推进本次重组的有关事项。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李维先生、高松先生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郭静萍女士、刘肖滨女士、陈晖女士在全面了解了相关情况后,提交了事前认可文件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司关于不再继续推进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2019-032号)。
(二)同意《关于公司签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及补充协议之终止协议〉的议案》,表决情况如下: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公司与深圳易库易供应链网络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库易供应链”)全体股东充分协商,各方决定不再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于2019年5月10日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对方签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及补充协议之终止协议》,以终止此前公司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对方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补充协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补充协议二》。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李维先生、高松先生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郭静萍女士、刘肖滨女士、陈晖女士在全面了解了相关情况后,提交了事前认可文件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同意《关于公司签署〈业绩承诺与盈利补偿协议及补充协议之终止协议〉的议案》,表决情况如下: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公司与易库易供应链全体股东充分协商,各方决定不再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于2019年5月10日与易库易供应链股东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德稻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德稻”)、易库易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库易科技”)、深圳泓文网络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泓文网络”)以及深圳泓文信息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泓文信息”)签署《业绩承诺与盈利补偿协议及补充协议之终止协议》,以终止此前公司与宁波德稻、易库易科技、泓文网络以及泓文信息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业绩承诺与盈利补偿协议》、《业绩承诺与盈利补偿补充协议》、《业绩承诺与盈利补偿补充协议二》。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李维先生、高松先生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郭静萍女士、刘肖滨女士、陈晖女士在全面了解了相关情况后,提交了事前认可文件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上网公告附件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文件;
2、独立董事意见;
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不再继续推进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4、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不再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说明;
5、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关于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股票交易自查期间内相关人员买卖股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5月10日
报备文件: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讯表决方式)决议。
证券代码:600209 证券简称:ST罗顿 编号:临2019-031号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讯表决方式)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会议于2019年4月30日以传真、电邮及书面形式发出了本次会议的召开通知和材料。
(三)本次会议于2019年5月1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3名,实际参加监事3名。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同意《关于不再继续推进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于 2018 年 8 月 8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推进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并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调整等相关事宜与交易各方进行了讨论、磋商,但最终未能达成一致意见。由于目前宏观经济环境及国内外资本市场情况发生了较大变化,交易各方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情况进行了沟通论证,认为继续推进本次重组无法达到各方预期,若继续推进存在较大风险和不确定性。为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经交易各方审慎研究,并友好协商,一致决定不再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侯跃武先生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司关于不再继续推进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2019-032号)。
(二)同意《关于公司签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及补充协议之终止协议〉的议案》,表决情况如下: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公司与深圳易库易供应链网络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库易供应链”)全体股东充分协商,各方决定不再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于2019年5月10日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对方签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及补充协议之终止协议》,以终止此前公司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对方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补充协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补充协议二》。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侯跃武先生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三)同意《关于公司签署〈业绩承诺与盈利补偿协议及补充协议之终止协议〉的议案》,表决情况如下: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公司与易库易供应链全体股东充分协商,各方决定不再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于2019年5月10日与易库易供应链股东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德稻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德稻”)、易库易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库易科技”)、深圳泓文网络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泓文网络”)以及深圳泓文信息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泓文信息”)签署《业绩承诺与盈利补偿协议及补充协议之终止协议》,以终止此前公司与宁波德稻、易库易科技、泓文网络以及泓文信息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业绩承诺与盈利补偿协议》、《业绩承诺与盈利补偿补充协议》、《业绩承诺与盈利补偿补充协议二》。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侯跃武先生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特此公告。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5月10日
报备文件: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讯表决方式)决议。
证券代码:600209 证券简称:ST罗顿 编号:临2019-032号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不再继续推进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决定不再继续推进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收购交易对方持有的深圳易库易供应链网络服务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
2019年5月10日,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罗顿发展”或“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关于不再继续推进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不再继续推进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公司于2017年7月11日起停牌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拟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收购交易对方持有的深圳易库易供应链网络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库易供应链”“标的公司”)100%的股权;同时,公司拟通过询价的方式,向不超过10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总金额不超过59,430万元,不超过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总金额的100%,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交易前公司总股本的20%(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重组”)。
2017年10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的议案》和《关于〈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2018年1月16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之后,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部门报送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有关材料,并回复了中国证监会的审查反馈意见。
2018年7月18日,经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委召开的 2018 年第 36 次并购重组委工作会议审核,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未获得审核通过。
2018年8月3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不予核准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向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德稻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决定》(证监许可[2018]1219号)。
2018年8月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推进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2019年5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关于不再继续推进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不再继续推进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
有关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事项已按《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履行了审议程序,并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了详细披露。
二、自 2018 年 8 月8 日公司董事会同意继续推进重组后所做的工作
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持续关注易库易供应链的生产经营情况,了解标的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市场开拓情况。
公司组织各中介机构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调整等相关事宜与交易各方进行了讨论、磋商,但最终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三、不再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原因
由于目前宏观经济环境及国内外资本市场情况发生较大变化,交易各方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情况进行了沟通论证,认为继续推进本次重组无法达到各方预期,若继续推进存在较大风险和不确定性。为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经交易各方审慎研究,并友好协商,一致决定不再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四、不再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影响
本次交易双方已签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及补充协议之终止协议》《业绩承诺与盈利补偿协议及补充协议之终止协议》。公司目前各项业务经营情况正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再继续推进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五、公司承诺事项
公司承诺:在披露投资者说明会召开情况公告后的1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六、公司关于不再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投资者说明会安排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召开不再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投资者说明会。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方式召开,公司将针对不再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相关情况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详情请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罗顿发展关于召开不再继续推进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投资者说明会的预告公告》(编号:临2019-033号)。
七、独立董事意见
1、鉴于目前宏观经济环境及国内外资本市场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公司不再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是基于审慎判断并充分协商之后做出的决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等方面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2、公司不再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并与交易各方签署终止协议是基于相关各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做出的决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再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任何一方的违约。
3、董事会对不再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关联董事回避对关联议案的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不再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八、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经过核查,认为:罗顿发展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所披露的进展信息与实际开展的相关工作情况相符;罗顿发展不再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原因具有合理性;罗顿发展关于不再继续推进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在本次交易内幕信息知情人自查期间,除部分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已披露的增持股份计划增持“*ST罗顿”股票外,不存在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根据说明,前述增持行为不属于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罗顿发展不再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九、其他事项
公司董事会对不再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给广大投资者造成的不便深表歉意,同时对长期以来关注和支持公司发展的各位投资者表示衷心感谢。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10日
证券代码:600209 证券简称:ST罗顿 编号:临2019-033号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不再继续推进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投资者说明会的预告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14日(星期二)下午15:00-16: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网址: http://sns.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在线互动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罗顿发展”或“公司”)于2019年5月11日披露了《罗顿发展关于不再继续推进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 2019-032号)。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公司将于2019 年5月14日(星期二)下午 15:00-16:00 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就不再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相关情况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说明会类型
为维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方式召开,届时公司将针对不再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1、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14日(星期二)下午15:00-16:00
2、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网址: http://sns.sseinfo.com)
3、会议召开方式:网络在线互动
三、会议参与人员
公司董事长高松先生,董事、常务副总经理刘飞先生,副总经理韦胜杭先生和董事会秘书林丽娟女士,主要交易对方易库易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代表,以及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员。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1、投资者可在规定的时间里登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网址: http://sns.sseinfo.com)与公司参会人员进行互动交流,公司相关人员将及时回答投资者提问。
2、公司欢迎投资者在说明会召开前通过传真、电话、邮件等形式将需要了解与关注的问题预先提供给公司,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会议联系人及联系方法
联系人:林丽娟 杜青轩
联系电话:0898-66258868—801
传真:0898-66254868
电子邮件:lawtonfz@163.com
六、其他事项
公司将在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通过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九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