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二级子公司黄山泰达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山泰达环保”)与华运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运金租”)签署《融资租赁合同》,融资金额10,000万元,期限5年,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二、相关担保额度审议情况
经公司于2019年4月16日召开的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2019年度为黄山泰达环保提供担保的额度为44,000万元。本次担保前公司为黄山泰达环保提供担保的余额为22,000万元,本次担保后的余额为32,000万元,黄山泰达环保可用担保额度为12,000万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1. 单位名称:黄山泰达环保有限公司
2. 成立日期:2016年03月16日
3. 注册地点:徽州区岩寺镇洪坑村毛亭西侧
4. 法定代表人:吴才玉
5. 注册资本:20,000万元整
6. 主营业务:环保技术设备的研发、制造、销售、租赁,环保项目设计、咨询(不含中介)、投资、运营管理;再生资源开发、收运、再利用;电力生产及发电项目开发(不含供电)(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 股权结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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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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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18年度数据经审计,其他数据未经审计。
(三)截至目前,黄山泰达环保不存在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等或有事项。
(四)黄山泰达环保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华运金租签署《法人保证合同》。
(二)担保范围:承租人在主合同下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全部租前息、全部租金、违约金、补偿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及主合同项下租赁物取回时拍卖、评估等费用)和其他所有承租人应付款项。如遇主合同项下约定的利率变化的情况,还应包括因该变化而相应调整的款项。
(三)担保金额:10,000万元。
(四)担保方式: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
(五)担保期间:自本合同成立之日起至承租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该笔担保使用的担保额度有效期限将在泰达股份2019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届满,担保额度的审批需重新履行相关决策程序。
五、董事会意见
该笔担保在公司股东大会已审批的2019年度担保额度内,董事会意见请参见公司于2019年3月20日披露的《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24)。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一)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担保总额为111.62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额的278.18%。
(二)截至目前,公司无逾期债务、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担保责任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目录
(一)《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