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7日披露了《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因工作人员疏忽,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第四节“二、主营业务分析”中的“2、收入与成本”中“(1)营业收入构成”中同比增减比例数据录入有误,现对相关内容更正如下:
一、更正内容:
更正前:
(1)营业收入构成
单位:元
■
更正后:
(1)营业收入构成
单位:元
■
二、说明
除上述更正外,原报告其他内容不变。更正后的《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更新后)同时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因本次更正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五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