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29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9年05月10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甘肃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被司法保全轮候冻结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687 股票简称:*ST刚泰        公告编号:2019-044

  甘肃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被司法保全轮候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9年5月8日,甘肃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获悉刚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刚泰集团”)所持有公司股份被司法保全轮候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1、关于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与刚泰集团、上海刚泰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徐建刚等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上海金融法院作出(2019)沪74民初432号民事裁定书,因保全需要,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协助执行:

  轮候冻结刚泰集团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孳息,冻结数量为195,511,269股(无限售流通股),冻结期限为三年,自转为正式冻结之日起计算。

  2、关于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与刚泰集团、上海刚泰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徐建刚等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上海金融法院作出(2019)沪74民初433号民事裁定书,因保全需要,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协助执行:

  轮候冻结刚泰集团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孳息,冻结数量为195,511,269股(无限售流通股),冻结期限为三年,自转为正式冻结之日起计算。

  截至本公告日,刚泰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共计195,511,269股,占公司总股本13.13%;刚泰集团持有的公司股票(195,511,269股)已全部被司法冻结或轮候冻结。

  上述冻结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直接影响,刚泰集团正积极与有关方面协商处理股份冻结事宜,上述冻结事项对公司控制权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等指定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甘肃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5月10日

  证券代码:600687          股票简称:*ST刚泰              公告编号:2019-045

  甘肃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解除担保责任确认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甘肃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刚泰控股”)收到陈宜民先生于2019年5月9日出具的《解除担保责任确认函》,解除刚泰控股在《保证书》项下向陈宜民先生提供的连带责任保证。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关于违规担保事项的前期披露情况

  2019年4月11日,公司发布了《关于涉及为他人担保事项核查情况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22),并于同日发布了《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甘肃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有关担保事项的问询函〉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24)。

  经过核查,2019年4月19日公司发布了《关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担保事项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公告编号:2019-030)。

  二、关于违规担保事项的最新进展

  公司于2019年4月19日发布的《关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担保事项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公告编号:2019-030)中“刚泰控股担保情况统计表”第8笔担保事项取得新的进展,现将具体信息公告如下:

  陈宜民先生于2019年5月9日出具《解除担保责任确认函》,具体内容如下:

  “根据签署日期为2018年4月8日,落款为甘肃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刚泰控股”)及徐建刚的《保证书》(以下简称“《保证书》”)的约定,刚泰控股应为上海嘉顿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所欠本人的1亿元人民币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本人就相关担保解除事宜不可撤销地确认如下:

  一、自本确认函签署之日起,解除刚泰控股在《保证书》项下向本人提供的连带责任保证,《保证书》同时终止,本人将不会因此追究刚泰控股的违约责任。

  二、本人特别确认,自本确认函签署之日起,在任何情况下,刚泰控股均无需向本人承担保证责任。”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甘肃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5月10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