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9年5月9日收到陈阳友先生提供的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查封、冻结扣押财产通知书》((2019)粤0304执保2481号),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一大股东的实际控制人陈阳友财产被轮候冻结的情况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根据申请人长城嘉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提出的财产保全申请,经审查,已作出(2019)粤0304财保1252号民事裁定书,并依裁定保全了被申请人陈阳友名下财产,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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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陈阳友财产被冻结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陈阳友本次被轮候冻结持有本公司的1,499,903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100%,占本公司总股本的比例0.18%。陈阳友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深圳市尚衡冠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尚衡冠通”)的实际控制人,其财产被司法冻结不会对本公司控制权、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直接影响。
三、其他说明
本公司2019年4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第一大股东股份新增轮候冻结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2019-041)中披露了尚衡冠通持有本公司全部股份新增轮候冻结的情况。截至目前,公司尚未收到尚衡冠通回复有关轮候冻结原因、轮候冻结申请人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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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019年度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轮候冻结数据表》。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