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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5月10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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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承德露露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河北辖区上市公司2019年度投资者
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848         证券简称:承德露露         公告编号:2018-024

  河北承德露露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河北辖区上市公司2019年度投资者

  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北承德露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19年 3月16日发布了 2018年度报告。为进一步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加强与广大投资者的沟通,使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定于2019年5月15日(星期三)15:30--17:00参加中国证监会河北监管局举办的“理性投资、沟通增信——河北辖区上市公司 2019年度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暨全国投资者保护宣传日”活动。

  本次活动将在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互动平台采取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以登录“全景路演天下”网站(http://rs.p5w.net)参与交流。

  公司高管将在线就公司 2018 年度业绩、公司治理、生产经营情况等问题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欢迎投资者踊跃参加。

  特此公告。

  河北承德露露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5月9日

  股票简称:承德露露           股票代码:000848          编号:2019-025

  河北承德露露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补充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补充更正的原因

  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河北承德露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适用新金融工具准则。

  公司将按照财政部“新金融工具准则”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的实施对公司2018 年度当期及前期金融工具的列报不会产生影响,不涉及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公司于2019年1月1日起按新准则要求进行财务报表披露,对上年同期的比较数据不进行追溯重述,不会对公司年初的总资产、总负债、净资产及利润产生影响。

  公司于2019年4月2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刊登了《河北承德露露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公告编号:2019-018),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河北承德露露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基于上述原因,对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部分内容进行补充更正。

  二、补充更正内容

  (1)报告全文中“第四节 财务报表”之“一、财务报表”

  更正前:

  合并资产负债表

  ■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

  更正后:

  合并资产负债表

  ■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

  (2)报告全文中“第四节 财务报表”之“二、财务报表调整情况说明”

  更正前:

  1、首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更正后:

  1、首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

  调整情况说明

  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 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新金融工具、收入准则执行时间的通知》,公司将依据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于2019年1 月1日起开始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会计政策。

  根据新金融准则的要求,将900,000.00元,由原在“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列报,改为在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列报,本次调整仅涉及财务报表列报格式的调整,不存在追溯调整事项, 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

  调整情况说明

  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 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新金融工具、收入准则执行时间的通知》,公司将依据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于2019年1 月1日起开始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会计政策。

  根据新金融准则的要求,将900,000.00元,由原在“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列报,改为在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列报,本次调整仅涉及财务报表列报格式的调整,不存在追溯调整事项, 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除上述内容变动外,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变,同时更正事项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没有影响。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河北承德露露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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